“我没住也没装修,凭什么交物业费?” 这是不少空置房业主的心声 也是物业纠纷中最常见的矛盾之一 近日 靖江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就成功化解了这样一起纠纷! ▼▼▼ 案情回顾:空置七年,业主拒交物业费 从事水产生意的秦某,2017年在榕湖世家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但因种种原因,房屋一直空置未装修。尽管无人居住,物业费账单却年年“准时送达”。 秦某感到十分委屈:“没住人,没享受服务,为什么物业费一分不能少?”加之近几年水产生意亏损,他拒绝缴纳累计1.6万余元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沟通无果,最终将该纠纷提交至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秦某对空置房收取全额物业费十分不解,并表示自己在网上看到其他地区空置房的物业费均可享受折扣;物业公司则强调,物业服务涵盖公共区域维护、安保巡逻、绿化养护……这些服务的成本不会因房屋空置而减少。 
/ c# E( l' ^, o; ~调解结果:双方满意,纠纷圆满解决眼看陷入僵局,调解员徐网根采取“情、理、法结合”的策略:理解业主心理落差,请物业体谅业主实际困难;解释物业费与房产保值增值的关系,明确小区环境离不开持续投入;普法:说明《民法典》中关于业主缴费义务的规定,并指出靖江未出台空置房折扣政策。 但真正打破僵局的,是一个创新的解决方案:鼓励物业公司突破传统服务模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空置房业主提供定期检查房屋状况、通风透气等增值服务,让业主切实感受到物业的主动关怀。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秦某补缴2017年至2024年所欠物业费,,因物业费拖欠导致的违约金不予追究,秦某承诺今后按正常标准缴费;物业公司则为其定期提供空置房屋维护服务,同时增加小区亮化,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秩序,用服务确保小区房屋保值增值。 一场看似无解的纠纷,终于实现握手言和。 靖江新探索:“调委会”为基层治理赋能今年8月中旬,由靖江市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和住建局四部门联合成立的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是为了从源头化解矛盾。一个月内,他们已受理60余起纠纷,成功调解4起。 据了解,物业纠纷常见争议点还包括:小区存在违建;房屋承租后费用由谁缴纳;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 “解决此类纠纷不仅需要懂法,还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社情民意,这对我们调解人员都提出了较高要求。”市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指导科科长范建琳表示,物业纠纷调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共同发力,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积极吸纳专业人士参与调解工作,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解技能素质。 小物业,大民生 物业纠纷的化解 不仅关系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更关乎社区和谐与社会稳定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物业问题 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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