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重磅!重磅! 近日 为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 加快高品质住房供给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大力推进靖江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靖江八部门联合发布 靖江房地产新“房十条” 划!重!点! ▲调整“换新购”“多孩购”“进城购”“聚贤购” 对于出售靖江市范围内自有住房购买新房的 生育二孩、三孩的靖江市户籍家庭购新房的 农村进城购新房的 对非靖江市户籍人群购新房的 给予购房补贴 ▲优化多孩家庭入学“长幼随行” 对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多孩家庭 可申请“长幼随行” 相关部门联审后由教育部门 根据具体学位情况进行协调 ▲优化公积金贷款的使用 ▲扩大“人才房票”享受范围 ▲大力支持改善性购房 ▲全面奖励企业团购。 ▲暂停实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 一起来看 ????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 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 ▼
9 m) `7 M; B$ O$ c* h) @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若干促进措施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泰州市关于房地产相关指导精神,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加快高品质住房供给,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大力推进靖江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完善“房十条”措施如下: 一、惠民类措施 1.调整“换新购”“多孩购”“进城购”“聚贤购” (1)换新购。对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靖江市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靖江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含直系亲属),购房总价400万元及以上的补贴4万元、购房总价200万元及以上的补贴2 万元、购房总价 100 万元及以上的补贴1万元。 (2)多孩购。对生育二孩、三孩的靖江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已生育且至少一名子女未满 18 周岁)在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靖江市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购房款总额的 0.5%、1%。 (3)进城购。对户籍登记在村民委员会的人群在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靖江市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总额 0.5%的购房补贴。 (4)聚贤购。对非靖江市户籍人群在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靖江市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以上四种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2.扩大“人才房票”享受范围。从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在我市就业创业且符合认定的各类人才,按类别分别发放5万元至20万元的人才房票(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20万元;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12万元;本科、中级职称、技师8万元;大专、初级职称、高级工5万元),用于购买人才房源库内新建商品住房。推出100张人才房票,用完即止,具体细则另行发布。该措施可与措施1及现有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叠加。 3.大力支持改善性购房。从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对在我市无商品住房或在我市拥有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总计不超过90㎡的人员(年满18周岁,已婚人员其配偶为共同申请人),在我市购买一套建筑面积140㎡及以下(以网签备案合同所载为准)改善性房源库内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可申请购房款(以网签备案合同所载为准)的15%但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补助,具体细则另行发布。该措施可与措施1叠加。 4.优化公积金贷款的使用。在本市购买刚性和改善型住房的借款人,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次数的认定以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记录为准,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转让、不属于家庭所有的,不计入贷款次数。 5.优化多孩家庭入学“长幼随行”。对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多孩家庭,可申请“长幼随行”,相关部门联审后由教育部门根据具体学位情况进行协调。 
二、涉企类措施 6.暂停实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暂停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前,不再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手续。已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过预(销)售价格但尚未完全销售的商品住房,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状况重新定价。 7.行政审批采取代办服务。在房地产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需明确一名代办员,指导督促企业从速办理。 8.全面奖励企业团购。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企业组团在本市范围内一次性购买团购房源库内同一楼盘新建商品住房10套及以上(企业购买),视团购数量,给予不超过团购总房款12%的购房补贴,房企和财政各承担一半。首批限5组成功网签备案的组团企业。 三、综合类措施 9.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全链条”住宿保障。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及以上毕业生)来靖就业创业的给予免租金住宿保障,房源在“靖安居”小程序上选择。求职期间可申请享受累计期限最长6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住宿标准满足“一人一间房”要求。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申请补贴购房前3年在“靖安居”小程序上租房的实缴金额。 10.“水、电、气”对应的主管部门督促实施单位合理降低开发成本,“水、电、气”工程成本保持在泰州三市三区较低水平。 本通知可以直接实施的,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他需要相关部门配套政策实施的,以相关部门出台办法为准。现行房地产优化政策未到期的,仍继续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靖江市财政局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教育局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靖江市数据局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江分中心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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