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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5〕8号
5 n0 e) T! F6 M( U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 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 z4 z; p4 {! o; M. ]: |二、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斜桥镇柏一村一组、三组,广福村东三组、二组、五组、西三组、一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l& I T% L2 a& G( X) V
三、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
1 N4 g1 m7 x, F; K( R6 T四、工作安排本公告发布后,市政 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f& m+ M& j2 x: w$ y五、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特此公告。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1 Y+ r7 {& v1 X( P
靖江市人民政 府
2 z3 }+ \% d* O2025年2月24日) t: [; z. d,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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