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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一开发商被重罚!涉及实验学校附近的这个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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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7 11: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建设
近日
靖江一房产开发商被
靖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出巨额罚单
具体处罚公告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靖江耘本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泰靖城执罚决(2024)8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01-23

处罚内容:处违法建设房屋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人民币肆拾壹万柒仟伍佰陆拾壹元壹分(¥417561.01)。

罚款金额(万元 ):41.756101

违法行为类型:该单位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靖城街道环城西路西侧靖安路北侧智慧社区项目(绿荷景天项目)违法建设房屋

违法事实:该单位于2024年1月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靖城街道环城西路西侧靖安路北侧建设智慧社区项目(绿荷景天项目)的二期项目9套联排住宅。二期项目9套联排住宅(即竣工平面图中35#-38#建筑)为钢混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共四层。地下室层高2.4米,一层层高5.2米,夹层层高2.6米,二层、三层层高均为2.9米。35#-1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为127.1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485.41平方米。其余8套住宅(即35#-2、35#-3、36#-1、36#-2、37#-1、37#-2、38#-1、38#-2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均为72.1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均为327.29平方米。因此9套联排住宅的地下建筑总面积为704.55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3103.73平方米。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处罚机关:靖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据公开资料显示
去年底该楼盘二期项目
就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被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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