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马洲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085|回复: 0

范围公布!靖江这些地方要拆迁了!

[复制链接]

9828

主题

9837

帖子

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2568
发表于 2025-1-14 13: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靖江市人民**
发布最新一批拟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靖江马桥、新桥、靖城多个村组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1号
* P$ S0 I: E, Y" }$ ?0 U
$ D' M1 B% M  a! ]5 c3 |

. {& l9 m" c% N& E! z& W;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马桥镇镇集体,马桥镇幸福村村集体、曹家组、高家组、三圩组、吴家组、准提庵,迎祥村南羊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9 U7 Q4 Z( g* I- z. X5 m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 K0 p5 g% K9 Q# R- A
* Q, {8 i# y8 l7 ?9 V, P# J; W, z; M' Y, [& g! H

! q& F8 W( ^  ?7 x: s+ D! f/ Z, @0 E9 W- Z5 E& e1 Y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2号

1 e5 e! F4 V- z4 t3 y- |3 ~% k" W) ]" f
; ~- w  P$ P# J5 _+ p

8 ^3 y$ F9 M  x/ O$ {8 y# 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鼎新村村集体、一组、二组、五组、七组、九组、十二组、十四组,中桥村村集体、八组、十一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裁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8 J4 J8 q2 `3 l+ z* v- y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 Y" g) B3 o: K# U; j
5 T5 F( i4 V5 ?! u# Z
( T: R# S3 B' L* K/ r
2 g* f% G% G5 G3 W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3 号

! O& Q: i7 `% ~: O) ~( L2 Z( _4 B
( i/ t% t. P# x4 j$ n
# z. R5 K6 @7 ^. O5 M7 F  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新桥镇礼士村二十六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 |# Q( u% m0 }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 p) s0 v) k+ ?; W
9 {7 E9 @( c6 I- v9 ^6 d& l# B7 k/ ?
2 c+ z0 F: z7 H( I: S$ n/ G
% U' G+ k9 O2 D2 H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微马洲 苏ICP备2024147505号-2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71号

GMT+8, 2026-8-23 18:37 , Processed in 0.023268 second(s), 5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