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靖江市人民** 发布最新一批拟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靖江马桥、新桥、靖城多个村组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1号 v) o1 Z7 p1 r. M4 V$ O# {# H- S
6 |& C* k. \) K( k4 e% @1 \# ?% ^: V9 @5 z! M* L5 }2 G0 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马桥镇镇集体,马桥镇幸福村村集体、曹家组、高家组、三圩组、吴家组、准提庵,迎祥村南羊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p2 U2 m* m0 N% H/ x3 W$ T1 }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4 c4 I+ d( p4 t6 a
L6 X8 ?$ N- E
# n9 q: Y; k8 ` z3 S9 A, C: X
4 P8 ^' D3 `' g) M1 C
# p b: |3 y8 W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2号
& M3 w6 k$ }+ t! G9 b+ t4 ? a5 e+ S5 v. B# p! ^$ k* a, G
# X7 c0 F( p( h" G3 X

; M; W8 w: s7 |( J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鼎新村村集体、一组、二组、五组、七组、九组、十二组、十四组,中桥村村集体、八组、十一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裁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4 O2 L9 q h" f% H& t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1 B8 u0 G; i$ o: L! w3 ?& d& B
# W/ I, B7 D3 B) M3 |
8 {, U& a( |5 N, n7 H4 h2 K& A; Y- y$ c. H2 Y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3 号
4 v; u; q9 u# O' J2 D6 B( [
7 C+ w( Y9 e6 d( g6 P2 f: d
, F; z! |% v4 X0 n3 S6 r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新桥镇礼士村二十六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Q+ j( D; v9 k6 B3 U K6 b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 \8 X- G5 {9 ]7 j
+ E: {; Z0 R+ o& ~9 y7 b" X
. L& I+ |/ s; p4 \, u0 |7 V; L- p4 ?' `& 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