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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近日 [color=rgba(0, 0, 0, 0.9)]靖江一家自助烤肉店 [color=rgba(0, 0, 0, 0.9)]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color=rgba(0, 0, 0, 0.9)]被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罚款 [color=rgba(0, 0, 0, 0.9)]具体内容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靖江市和小牛自助烤肉店(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4)8-07500387号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12-18 处罚内容:罚款金额5000元;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5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1年11月向美团公司购买了该扫码点单系统,并提供了需要录入的菜品名称、价格以及交易方式,美团公司代为进行系统录入,相关点菜程序的格式由当事人确认后,正式进行运作。为避免争执,当事人在系统内设置了客户落座点餐后自动勾选该“蘸料(必点品免费续)”项目,且无法取消勾选。截至案发,当事人共计收取94818份蘸料费。 处罚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处罚机关: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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