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马洲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471|回复: 0

成片开发!靖江这些地方要拆迁!有没有你家...

[复制链接]

9341

主题

9346

帖子

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0665
发表于 2024-5-29 13: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K# M5 S0 z4 ~( `) j0 w" b, e

) B$ f0 P+ D9 ]# D- @' v
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4〕12号

) K" j0 _9 K& Q6 @4 I
5 L1 c9 q7 q! E9 I+ `. C5 i5 h: E5 h" w& a
拟征收土地公告
. H* S* l# \1 Y( 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正在组织编制的成片开发建设方案。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涉及新桥镇三太村一组、二组、三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7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上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3 }- o" {5 b8 t2 |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靖江市人民**
2024年5月27日
0 g! o" `+ c; S5 ?8 U

5 k3 ^8 g& h4 o$ @1 h# e8 B, D. c$ S. b7 P* `* Y5 C
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4〕13号

5 L5 C+ k9 J$ O+ c& `  _9 l" K/ h3 U! v1 N; m( z. Z2 `; c1 \3 g" ^* Y( V
: i; d3 @" u6 j1 A) n; H* I
拟征收土地公告
3 F$ ]7 }3 N' 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正在组织编制的成片开发建设方案。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涉及新桥镇三太村村集体,三太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六组、八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7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 @+ f& E- `) f( l# R7 M. z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 M- B6 v; y4 e' w( x# b
靖江市人民**
2024年5月27日
3 @8 G5 d$ o: s' S5 C  P; G

" c  G" ]% K8 k& a; s4 k6 {! u% i8 p$ D) R. k# e
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4〕14号
7 j- X1 i1 Q/ f1 Y0 Y7 X

# ?- B5 }2 z! a: `5 w6 i; |7 W2 I" {/ H
拟征收土地公告

. K6 |. y+ ^" {5 |' D; T" 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正在组织编制的成片开发建设方案。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涉及新桥镇三太村村集体,三太村六组、七组、八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7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靖江市人民**
2024年5月27日

  v' Q; [8 |0 h4 u, t  E) F8 U+ V2 z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微马洲 苏ICP备2024147505号-2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71号

GMT+8, 2025-8-26 01:10 , Processed in 0.015416 second(s), 5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