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靖江市人民**又发布新一批拟征收土地公告涉及靖江7个村组 ▼▼▼ 拟征收土地公告
- d$ C: z- c0 q: e: z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 O. c+ p4 H3 l/ Z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孤山镇杨太村小闻东组、小闻西组、闻西组、戏余组、丁家组、陈家组、开基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7 E' `. b% m: O3 y# q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0日。 . n# P9 ^) L: D( f' r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u( t5 ?7 I9 C+ R& h, [0 c- T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1 H/ z0 h9 V6 q2 S" Y- @
特此公告。 + q% Y" g3 Y' [/ x5 z1 u2 _5 [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v9 D, N$ C) t3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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