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0 C4 x- D1 L3 q0 k# a孤山“三月三”民俗文化庙会
1 ]$ i% V$ C1 C: C9 H工作指挥部通告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和《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2024年孤山“三月三”民俗文化庙会期间执行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现通告如下: # v7 h& |6 X( `0 a: B, b# Q
一、凡参加孤山“三月三”民俗文化庙会的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
2 R: I+ ~: ~+ y& a) G3 x" {% ]4 u二、4月10日(农历三月初二、星期三)18:00至4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三、星期四)2:00,4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三、星期四)、4月12日(农历三月初四、星期五)7:00至16:00,凡登山的游客,一律由东山道凭票依次上山,从西山道有序离开,不得擅自进入封闭区域,不得翻越环山护栏,不得在上下山道摆摊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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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H9 N1 ]8 @三、凡上山游客,一律不得自行携带香烛等可燃物进入山体,确已携带的,在上山前需自觉遵从工作人员引导,统一将香烛等可燃物放置于入山口指定位置。
) d: C' o& a0 I四、实行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区域,严禁售卖、携带管制刀具、氢气球等危险物品;严禁售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严禁售卖高香、大香、斗香、大蜡烛等香蜡。 ( p2 ]- ~$ }9 V+ e- ]
五、庙会期间,所有未经批准的“低慢小”飞行器(物)(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不得在孤山镇新民路以东、十圩港桥以西、园山北路以南、北三环路以北区域范围内的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六、严格控制上山入寺人数,当山上、寺内人员达到一定规模时,上山入口将暂时关闭。 . M# W: N) D8 Y- L# D
: Y) J: F( f! a c$ b+ q% h七、庙会期间设立紧急疏散**点,位于原孤山中学和原烈士陵园。
; h" ~2 M' {) a八、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严禁损毁孤山景观区的设施、绿化和装饰。
- {- _4 [0 h( ?' P6 X: T' K; U九、庙会参与人员需照护好随行老人、儿童和其他行动不便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和庙会指挥部联系。庙会指挥部地址:孤山镇清河路8号,联系电话:0523—84561280。 ! U6 E7 P, I; m) D$ c
十、对违反本通告精神,经教育劝阻无效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 j* ]' c7 i6 b; ~1 P2 A特此通告。
. ^* ]* t( w; J孤山“三月三”民俗文化庙会工作指挥部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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