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Y. E5 `8 Q, X9 ~' |
孤山“三月三”民俗文化庙会
2 j- N( ]+ P% R1 d+ a. q工作指挥部通告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和《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2024年孤山“三月三”民俗文化庙会期间执行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现通告如下: 2 ^# e# [$ M! z3 L7 V6 ^$ g: Z
一、凡参加孤山“三月三”民俗文化庙会的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 " u- E- ?4 v+ z
二、4月10日(农历三月初二、星期三)18:00至4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三、星期四)2:00,4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三、星期四)、4月12日(农历三月初四、星期五)7:00至16:00,凡登山的游客,一律由东山道凭票依次上山,从西山道有序离开,不得擅自进入封闭区域,不得翻越环山护栏,不得在上下山道摆摊设点。 . |) \+ [/ C3 i, g# ?
: `0 m7 H' \, X* O- m三、凡上山游客,一律不得自行携带香烛等可燃物进入山体,确已携带的,在上山前需自觉遵从工作人员引导,统一将香烛等可燃物放置于入山口指定位置。
) {/ d; u4 q4 R" E4 O A3 s四、实行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区域,严禁售卖、携带管制刀具、氢气球等危险物品;严禁售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严禁售卖高香、大香、斗香、大蜡烛等香蜡。 u: K. A3 u% N! R, B" @
五、庙会期间,所有未经批准的“低慢小”飞行器(物)(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不得在孤山镇新民路以东、十圩港桥以西、园山北路以南、北三环路以北区域范围内的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六、严格控制上山入寺人数,当山上、寺内人员达到一定规模时,上山入口将暂时关闭。 . V2 N/ A" Y# ]6 m0 @
% c; \( Z: j' F: k% [) @
七、庙会期间设立紧急疏散**点,位于原孤山中学和原烈士陵园。
/ o1 u8 H6 A- u+ D0 _0 s3 k) M八、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严禁损毁孤山景观区的设施、绿化和装饰。 . k0 N' N/ A3 S9 U1 S
九、庙会参与人员需照护好随行老人、儿童和其他行动不便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和庙会指挥部联系。庙会指挥部地址:孤山镇清河路8号,联系电话:0523—84561280。
- c8 F; J$ r% a+ v- o8 _- D十、对违反本通告精神,经教育劝阻无效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 m8 M- k6 r) o) K
特此通告。
: D% S' O1 S5 @! {5 I. F孤山“三月三”民俗文化庙会工作指挥部 2024年4月8日
; U+ v2 l, `4 u8 m+ 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