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社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1049|回复: 0

关于消防安全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复制链接]

8504

主题

8509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7682
发表于 2024-1-27 13: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校外培训机构:
寒假已至,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人身安全,靖江市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科技局、消防救援大队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如下消防安全提醒: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立即组织一次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配齐配全专**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合格的消防装备器材,组织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整改、设施维护、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工作。
二、全面落实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在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应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及疏散示意图,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培训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建筑内,场所内不得设置集体宿舍,不得设置厨房,要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四、培训场所在培训时段内要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
五、培训时段内,不得动火动焊作业以及在建筑外部动火作业;其他时段动火动焊应当履行审批流程,并落实防护措施,安排专人监管看护。
六、培训场所应确保安全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外窗、阳台、安全出口等部位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应当设置疏散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七、每间培训室应当配备不少于2个应急手电及与培训学员人数相当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并在明显部位张贴疏散示意图。三层及以上楼层宜配备逃生绳等避难自救器材。
八、每月及新班开课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培训场所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电器使用管理等情况,对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培训期间的安全。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工作人员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与周边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及时处置初起火灾。有条件的应当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
十、严禁事项:严禁使用泡沫夹芯等彩钢板建筑;严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严禁擅自停用、关闭、遮挡消防设施设备,埋压、圈占消火栓,破坏防火分隔,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超负荷用电或者改变电气保险装置,违规使用电烤炉、红外辐射取暖器、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在培训场所内及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严禁在培训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颗粒炉取暖、照明,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靖江市教育局
靖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靖江市科学技术局
靖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2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靖社网 苏ICP备1701695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71号

GMT+8, 2024-4-28 05:29 , Processed in 0.064521 second(s), 4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