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对辖区噪声实施严格监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 @! A* m' `& N. V0 w% k+ N7 @
一、1月11日至15日,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 二、1月13日至15日考试期间,在距考点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长阳路)、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500米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停止使用可能产生噪声的装置和设备,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噪声影响考生考试的活动。 三、考试期间我局将进行现场巡查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四、对发现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类噪声,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市长热线)、12369、13775712369(生态环境部门投诉热线)。 特此通告。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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