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社区编辑 于 2023-12-27 14:26 编辑 ' q& \ y8 C7 `& a9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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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下的不是物 是凶器 它就像悬在城市上空的“利剑” 时刻威胁着我们的安全 而昨日在靖江渔婆北路某小区 就发生了这样危险一幕 据现场围观群众称) Q* r; |" {9 S
昨天下午3点左右
. m1 q3 y+ C5 u8 l- T 在靖江宝*小区一三楼女住户 不知何故通过自家阳台窗户 不断的向窗外扔东西 这一疯狂举动也引来不少路人驻足 0 P( V1 i4 j. [
随即有市民报了警 很快涉事女子被警方带走调查 事后现场也是一地狼藉 生活杂物、瓷砖碎片等散落一地 楼下停放的数辆汽车被砸 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 好在事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具体情况请以警方公布为准 近年来 “高空抛物”事件一直备受关注 近日 浙江余姚一男子就因与女友吵架 情绪失控将行李箱从15楼扔下 随后该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 被当地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多大? 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而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 m# c. N! }8 B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8 _( F4 R5 k% l7 M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 ~5 ~4 |5 X8 t3 y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头顶”大事,关乎生命!2 f" i: U- U; p, ?; v+ O" z( K6 W% ]
拒绝高空抛物, 需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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