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社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794|回复: 0

靖江三人合伙开公司,结果互相打起了官司...

[复制链接]

8513

主题

8518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7717
发表于 2023-11-9 15: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顾某某、刘某某共同出资入股成立一家服饰公司,后原告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转让给两被告并从该公司退股,两被告共同承诺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后被告未能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庭前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得知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其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系前村后埭的乡亲关系,当事人之间存在调解的关系基础,双方也一致同意在本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为妥善化解本案的矛盾,考虑到本案系服饰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涉及到服装行业的运转等专业问题,本着专业、负责的态度,承办法官邀请了靖江市服装行业商会秘书长李磊与靖江市工商业联合会会员科科长夏小栋共同参与本案诉讼过程中的调解工作,李磊秘书长与夏科长接到本院邀请后,积极参加本案的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在听取了被告经营业务的困难后,二位调解员从行业角度出发发表专业调解意见,建议被告从多渠道拓宽服装销路,提高经营利润。通过承办法官与调解员的共同调解,解决了当事人对本案事实及法律关系的争议,双方仅对履行债务的方式即被告是否为其承担的债务提供担保存在争议,为此,调解员建议被告根据各时间段经营收入的不同,在经营旺季提高约定付款时段向原告偿还债务的金额,确保在承诺期限内还清债务,增强原告对被告按期支付债务能力的信任度。原、被告对于调解员提出的专业意见予以认可,并表示会充分考虑上述调解意见,以便形成最终的调解协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靖社网 苏ICP备1701695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71号

GMT+8, 2024-5-3 13:18 , Processed in 0.055791 second(s), 4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