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征,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瓶装液化气,不仅涉嫌违法犯罪,更易引发安全事故。连日来,靖江警方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现曝光两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11月3日14时许,市公安局滨江新区派出所民警陈爱军、张晴宇在工作中发现,陆某某将22个液化气钢瓶储存于辖区木金村铁记庄一民宅中,其中18瓶为满气液化气瓶,4个为空瓶,民警立即联系专业人员到场转移液化气瓶。经过询问,陆某某承认自己没有相关储存资质,也没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其行为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陆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 11月3日11时许,新桥派出所民警陈霆炜、陶聪持检查证至新桥镇新桥村蒋家圩沙某某家中检查时,发现其家中院子里存放有7个液化气钢瓶。经查验,其中1瓶为满气液化气瓶,2瓶为报废钢瓶,剩余4瓶为空液化气瓶。目前沙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1、什么是“黑气” 所谓“黑气”,是指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在非法经营网点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此类“黑气”往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黑气”主要经营方式 在小杂货店面摆放一两个钢瓶卖气;散发送气工小卡片送气上门;利用微型车作为流动的仓库逃避检查并送气等等。3、“黑气”的危害 钢瓶安全无法保证。“黑气”大多是不良商贩使用低价收购的报废或超期钢瓶进行灌装,安全隐患大。气源质量无法保证。“黑气”大多缺斤少两,气质低劣,如果添加了二甲醚,极易腐蚀密封用的橡胶圈,造成液化气泄漏。生产安全无法保证。“黑气”经营者多在居民区、农村设立隐蔽气瓶库,无安全设施和安全距离,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安全。经营资质无法保证。“黑气”经营者大多为非专业人士,无法提供专业的安全检查服务,缺乏售后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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