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购房者最害怕面对的是什么? 有人说:是躲不过的**,躲不过的烂尾楼, 还是十有八九躲不过的延期! 尤其是疫情后,延期交房成为了常态 近日 靖江滨江新城某楼盘发布公告将延期交房 从延期交房通知书上的内容来看,开发商称延期交房是因为受疫情、房地产周期下行以及如台风等极端天气,各类客观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预期,同时通知书也指出,根据泰州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明确新冠疫情影响商品房交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延期交房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其次通知书中也并未明确具体交房时间,另外对于延期交付是否会给业主一定补偿也未说明,只是希望业主们给予谅解和支持。 不过相比补偿,能不能拿到房才是大多数业主最关心的,毕竟靖江前车之鉴不少。那么该楼盘目前进度如何?10月20日,据其官微发布最新工作进度显示,该楼盘所有楼栋主体以及装修已经基本结束,目前,正在进行各楼栋入户门前道路浇筑以及小区内绿化施工。 我们说,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会对延期交房有专门的约定。如遇延期交房,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应按照约定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向购房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不可抗力情形除外。日前,住建部就疫情防控下发通知,其中明确,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所以,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这没有争议。 但是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的具体时间如何计算。只能等到交房以后计算非因疫情原因延期交房的天数,以便后续的损失评估,主张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总之,因疫情可以相应顺延交房,但不能无限期的顺延。 这年头,买房不易,风险无处不在,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督促开发商赶赶工期,让业主早日住进新房。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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