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社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790|回复: 0

靖江某小区居然有人明目张胆干这事......社区:协商自行...

[复制链接]

8513

主题

8518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7717
发表于 2023-10-8 13: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区内的公共绿地
不仅是居民们休闲散步的场所
也是美化小区环境、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环节
不可随意侵占或损坏: g' |2 U' c" d; \) L8 h; g
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改造、占用绿地
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相关行政审批后方可实施
近日
家住靖江鼎和花苑的市民反映
( y2 }9 W$ Q" [7 i5 V+ p
小区内竟然有居民擅自破坏绿化
安装私人充电桩
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协调处理# Y# u, Z. G- U+ G8 G

拆除充电桩,恢复绿化

在现场我们看到4 `2 {5 [- ]4 M: F% ^
鼎和花苑1区某幢楼下
有一块原本的绿化地已经被浇筑成水泥地
墙面上安装了充电设备

随后就相关情况向

鼎和花苑社区反映和咨询

社区表示
该处安装充电桩的居民并没有向社区报备过
为了方便小区居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
社区今年已经在党群服务中心东侧
安装了6个充电桩

对此社区表示

下一步将安排工作人员先和居民协商

由他们自行拆除
如果居民拒不整改

社区将联合物业进行拆除,恢复绿化

以案释法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因此,一般情况下小区绿化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如果擅自破坏小区绿化,应由相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区绿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而非个人“我行我素”
未经批准擅自破坏已经涉嫌违法
[color=rgba(0, 0, 0, 0.9)]美好的小区环境
[color=rgba(0, 0, 0, 0.9)]需要大家共同打造
[color=rgba(0, 0, 0, 0.9)]一方面需要相关职能部门
[color=rgba(0, 0, 0, 0.9)]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color=rgba(0, 0, 0, 0.9)]另一方面
[color=rgba(0, 0, 0, 0.9)]更需要全体居民积极配合
[color=rgba(0, 0, 0, 0.9)]对“毁绿占绿”行为说不
[color=rgba(0, 0, 0, 0.9)]共创美好宜居家园
[color=rgba(0, 0, 0, 0.9)]您们小区有没有此类行为
[color=rgba(0, 0, 0, 0.9)]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 A- _5 p8 Z1 T, p1 Z; _# V5 [
' H( b5 ~6 f8 V; r! I7 F; ]
: z! u1 y4 r) y3 x' 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靖社网 苏ICP备1701695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71号

GMT+8, 2024-5-5 02:05 , Processed in 0.058758 second(s), 5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