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网络直播越来越火 直播样式多种多样 受众中多出了一些年龄较低的儿童、少年 在这个网络直播红红火火时期 直播时“打赏”主播也逐渐被人们熟知 但是 由于受众中有未成年 人们可能也在网上看到一些 熊孩子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 “打赏”主播 这不近日 靖江也发生了这样的案例 一起来看看吧 9 b0 q8 B0 B' T+ W: N1 n'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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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 z* d7 z* ~/ T4 e/熊孩子刷抖音打赏主播 民警帮助申诉全额追回/ 8月10日上午,靖江马桥一位老人满面愁容地走进派出所值班室,寻求民警帮助,他欲言又止,仿佛有些开不了口。$ k+ j. k# ?$ V: n7 R4 p
值班民警尹玲立即上前询问,经了解,报警人王先生是马桥本地人,今年70多岁,平日靠贩卖蔬菜赚点生活费,收款都是通过手机微信收取。事发当天他准备微信转账时发现,原本微信零钱中辛苦攒下的800多元不翼而飞。 王先生苦思冥想这钱怎么就没了。想着想着,就想到12岁的小孙子身上。原来这些天,放暑假的小孙子没人看管,儿子儿媳就把他托付给了自己。王先生回忆前几天孙子曾用自己的手机刷抖音,便问小孙子:“你有没有用我手机微信的零钱?”小孙子到也很实诚:“是的啊,我用你手机里的零钱‘打赏’游戏主播了!” “800多块钱啊,够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了!”王先生向民警诉苦,自己种菜卖菜辛辛苦苦积攒下的钱就这样被小孩子“挥霍”了。他根本不知道“主播”是个什么东西,也不理解孙子“打赏”是个什么意思,他只知道自己的辛苦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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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情况后,民警尹玲迅速与直播平台取得联系,按照平台客服要求,通过王先生手机在该平台上申请了"未成年人消费退款"。王先生年事已高,这类操作摸不着头脑,民警主动帮助王先生一步一步收集资料,并与平台反复沟通,终于完成了退款的审批手续。 昨天(8月14日)午15时许,尹警官接到了市民王先生的感谢电话称,申请的退款已经全部退回,一分都不少,并对尹警官表示万分感谢!尹警官则表示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并嘱咐王先生回去可要跟小孙子好好说啊,以后可不能用微信零钱去‘打赏’啦! ' @2 j6 L& j) Q"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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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 E3 P# j2 J$ z1 F) s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 ~+ N9 f3 g% k9 C) O% s( a#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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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F3 I/ i$ e+ X P* m/温馨提醒/ 挽回损失不如加强监管,虽然民法典对未成年人进行较大金额游戏充值、打赏的退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网络如此发达的时代诱惑太多,广大家长平时应多教育、多关注,防止孩子沉溺网络,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防范互联网消费风险,同时也要注意保管好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密码,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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