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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靖江城南办事处中心校、城北、城中、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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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1 13: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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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城南办事处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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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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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提前接受义务教育。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3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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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学校施教区的确定和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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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确定学校施教区。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 ?; j, F) ?" ?. G% \. \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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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包括买卖合同、银行交易流水、水电费发票等)。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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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各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范围及特殊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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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莲沁小学一年级新生
(1)凡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指定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都可参加莲沁小学的招生。
莲沁小学施教区:以姜八路与中洲路交界为起点,沿姜八路向南至苏源热电路,沿苏源热电路向西至四圩港,沿四圩港向北至横港,沿横港向东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东至姜八路。
(2)在莲沁小学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房,但在城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和城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长盛分园就读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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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一年级新生
(1)凡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指定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都可参加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的招生。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施教区:以沿江高等级公路与姜八路交界为起点,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东至荟民路,沿荟民路向南至长江边,沿江堤向西至四圩港,沿四圩港向北至苏源热电路,沿苏源热电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
(2)在城南办事处中心校所属幼儿园就读的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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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南新区中学七年级新生
(1)莲沁小学、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施教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2)在莲沁小学、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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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融合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教育的方式。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地址:靖江市纺织西路,联系人:曹青,联系电话:15952633660);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

" a, o* U' S/ p4 _8 E
5.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企业引进人才子女等入学,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04
招生办法

7 H/ J2 T* W- P: Q: }' h8 @9 `% x/ [8 ?$ J) J
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继续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儿童少年等可以按时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报名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23日。各学校按中心校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
1.线上报名
请关注公众号“靖江教育”2023年7月20日发布的《靖江阳光招生网上报名介绍》,按照图片介绍和视频讲解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时,填报信息务必细致、规范。
2.线下报名
不具备线上报名条件的家庭于2023年7月22日、23日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
3.报名咨询
(1)咨询电话:
靖江市莲沁小学:石老师13914531039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徐老师13852633608
靖江市城南新区中学:
徐老师13814467088   陈老师15961065821
(2)咨询时间:
上午8:30—10:30    下午2:30—4:30
05
报名资料提供
. N/ y2 |# I: |5 g

& S8 A4 Y7 W  ?( M2 {
1.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5)幼儿发展报告书。
2.初中适龄学生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
3.在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j1 J' e+ p- i
靖江市滨江学校

: X) {* O; T1 G$ o2 z! b( C9 P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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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施教区

靖江市滨江学校小学部:

(1)以工农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西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东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工农路(刘村桥),沿工农路(刘村桥)向东至东环。

(2)同康花苑(南区),中天城市景园,碧桂园(一期),新世纪壹号小区。

靖江市滨江学校初中部:

(1)以工农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西至京沪高速,沿京沪高速向北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东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工农路(刘村桥),沿工农路(刘村桥)向东至东环。

(2)中天城市景园,碧桂园(一期),新世纪壹号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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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1 g  H: E1 W) p7 @2 C+ H! {1 ^' C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3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4 T& l4 N) P; q$ h; n2 q. _. p7 j
/ i- @( A- w* z
招生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7月22日-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 l5 m. B5 R" E# q6 |

报名方式:

①7月21日上午(7:30―11:30),到学校北门领取号单(幼升小在北门西侧领,小升初在北门东侧领,即领即走,请根据排号单上时间到现场报名

②7月22日—7月25日,根据排号单规定时间(勿提前),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仔细查点,勿遗漏),从学校北门进校,根据志愿者指引到相关教室填写表格(带好水笔),而后再按照先后顺序排队审核材料(不需要带孩子到校)

③材料审核完毕,关注学校公众号,了解后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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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报名(一年级新生建议现场报名)

线上报名方法及流程另行发布。报名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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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F1 D( `
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信息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4)使用的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证明的材料。(如,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①外祖父母的户口簿;②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③新生出生证、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适龄儿童三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链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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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产信息材料

(1)商品房(以下三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权证。

②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及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③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

(2)原拆迁户安置房

①拆迁协议。

②结算清单。

③社区居住证明。

④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3)二次买卖安置房

①社区居住证明。

②物业费缴费发票。

③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

④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每次交易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⑤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4)自建房及生产队

①社区居住证明。

②自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

③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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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学生信息材料

(1)学生户口簿。

(2)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3)使用的房产所有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证明的材料。 (如,学生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①外祖父母的户口簿;②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③学生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学生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学生之间的关系链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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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产信息材料

(1)商品房(以下三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权证。

②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及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③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

(2)原拆迁户安置房

①拆迁协议。

②结算清单。

③社区居住证明。

④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3)二次买卖安置房

①社区居住证明。

②物业费缴费发票。

③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

④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每次交易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⑤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4)自建房及生产队

①社区居住证明。

②自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

③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 ^% k1 O2 Q6 Q! n9 s& s5 o

(三)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4.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7月10日。


4 U2 @6 |+ h4 {: T' F
报名咨询
/ T0 A! _& z$ e$ o' B5 X0 M  y7 X1 D

咨询电话:

0523-81158009
( M$ U. i6 w- c/ \7 n! Z

咨询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 [0 W! G+ C, Y0 L
温馨提醒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线下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00)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用正楷书写,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现场报名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从学校北门进入校园。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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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滨江学校

2023年7月20日

靖江外国语学校城南分校
根据《靖江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我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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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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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Y  F. Y3 r/ ]8 [7 e' l
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人民路。
+ J, l9 B- k7 Q3 |
02

+ B6 l2 A" M"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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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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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J% v3 f8 `! H  Z5 ], C. h3 s  b2 |. d: o; ^6 a# s9 N
招生办法

6 I6 R+ Z3 U: x$ X3 w1 g
现场报名(建议)

8 o. ?1 g+ B3 {0 \$ f% z
报名时间:

7月22日—25日

上午8:30—10:30

下午2:30—4:30

报名方式:

7月22日—25日,根据规定时间(勿提前),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请仔细查点,勿遗漏),从学校南门进校,到一楼会议室,按先后顺序排队审核报名材料(需要带孩子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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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7 d2 U' f+ R. P" W* ~2 y

①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为学生父母。

②同时产权人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报名。(条件①②同时具备)

报名时间:

7月22日—23日

(9:00—21:00)

网上报名渠道:

下载“泰州通”APP,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填报信息务必细致,做到正确、规范。

网上报名未通过,请于7月24日—7月25日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提醒 | 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网上报名渠道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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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r8 h, Z2 A+ K( I; T6 M
/ z2 S4 O5 A% i" N% G0 q
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请仔细查点,勿遗漏。
1.适龄儿童信息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4)使用的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证明的材料。(如,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①外祖父母的户口簿;②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③新生出生证、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适龄儿童三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链完整。)
2.房产信息材料
(1)商品房(以下三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权证。
②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及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③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
(2)原拆迁户安置房
①拆迁协议。
②结算清单。
③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3)二次买卖安置房
①物业费缴费发票。
②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
③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每次交易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④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⑤社区居住证明。
(4)自建房及生产队
①自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
②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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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 @8 a" t: C7 c9 {- i( Z% B' }& L1 v$ x: D7 i0 t; }
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2 y+ X! b8 \5 T9 Q
咨询电话:
徐老师,13951150882
咨询时间:
上午8:30—10:30
下午2:30—4:30
温馨提醒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线下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30)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用正楷书写,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现场报名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所有原件复印件),从学校南门进入校园。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外国语学校城南分校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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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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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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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划区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学校坚决执行上级政策,不跨区招生,不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2.不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种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

3.学校依据政策、结合实际,按照标准班额,实行计划招生。

4.坚持“零择班”原则,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不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2 J3 z& H5 l* z' }. p
招生对象

" l9 n2 C0 s" {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3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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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施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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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泰州市、靖江市相关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今年我校施教区范围不作调整:以渔婆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西环,沿西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施教区分布图见附件1)

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是否属我校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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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一)报名流程

7月22日7:30-11:30,14:00-18:00,家长到学校东门领取顺序号和《靖江市实验学校2023年招生报名家长须知》,同时登记学生姓名及联系电话;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下载电子登记表(见附件2),对照样表自行填写好电子登记表初稿;填写完成后,以所领取的顺序号+学生姓名命名(例如:顺序号为001的陈笑笑学生,电子登记表的文件名为“001陈笑笑”),最迟在材料审核前一天17:00前,以附件形式发至学校招生邮箱syxxzs@126.com

7月23日—7月25日,家长按照顺序号上指定的时间段,凭顺序号,带全所有材料到校登记审核。

有不动产权证,且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同时父母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将安排专门人员指导网上报名。

(二)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新生出生证;

3.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5. 幼儿素质报告书。

(三)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

1. 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7月22日—7月25日到学校填写审批表,再将审批表、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对应初审部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并公示通过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3. 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4. 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本方案由靖江市实验学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23—84854192。

靖江市实验学校

2023年7月21日

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

根据《靖江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靖教基〔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C5 J; O5 W!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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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招生原则

9 ]# p' t8 ~( d% u1 ]% W
1.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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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学校施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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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西环启航转盘为起点,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西路向西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启航转盘。
2.靖城街道办友仁村、龙王村、进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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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招生对象
( A1 q& j- T$ L% j- b. y
1.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2.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3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七年级)。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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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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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校施教区服务范围内,进行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7月22日—7月25日
拿号:上午7:30
登记: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地点  
拿号: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门卫
登记:至和楼一楼(学校大门东侧)
3.顺序号审核登记安排【见附件1安排表】
由一名家长按照顺序号审核登记安排表上的指定时间段,带全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登记审核(自备透明材料袋,不需要带孩子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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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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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2.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所有有效佐证材料明细详见附件2】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5)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7月10日。
特别提醒:学生监护人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入学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教育部门将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用虚假材料骗取的入学资格,教育部门将视情核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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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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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报名截止时间:7月25日17:00)
2.现场报名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不动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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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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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备注:请家长根据安排表合理安排自己的审核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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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无产权证住宅所需材料明细
一、学生信息相关材料
1.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一年级新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监护人(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作为新生入学的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所有人与新生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交)
①本人关系(本人户口簿);
②父(母)子(女)关系(新生出生证、户口簿,父母户口簿、结婚证,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③祖孙关系(祖辈的户口簿、父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新生出生证、户口簿,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④外祖孙关系(外祖辈的户口簿、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新生出生证、户口簿,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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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学依据房产材料
1.房产所属证明材料
①原始拆迁户的拆迁证明原件(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房产交易期间的买卖合同和交易凭证(收付款凭证、银行交易流水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上涉及到的人员信息需完全一致)。
2.房屋使用证明材料
近半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缴费凭证、网络费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相关的运营公司营业厅出具的加盖公章及责任人签字的流水(带*为必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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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渡江实验小学
根据《靖江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靖教基〔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我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01
学校施教区
     以新洲路与通江路交界为起点,沿新洲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西至京沪高速,沿京沪高速向北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东至通江路。
     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证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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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03
招生办法
      以现场报名为主。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请关注“靖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并按相关说明操作。
     (一)时间及流程安排
      1. 领取报名号
      时间:7月22日(上午8:30—12:00)
      地点:渡江实验小学南门
      提醒: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学校南门(渡江路98号)领取报名号。
      2. 送审有效材料
      时间:7月22日下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渡江实验小学食堂一楼
      提醒:
      (1)按报名号规定的时间送审材料;
      (2)所有送审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学校不提供复印工具;
      (3)建议由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家长到校,现场需扫码填写相关电子信息;
      (4)从学校南门有序进入,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二)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新生出生证;
      3.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 户口簿或其它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
      1.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7月22日—7月25日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填写审批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并公示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安排进校就读;
      2. 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安排进校就读;
      4. 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与、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四)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89105811(陈老师)
                    89105829(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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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温馨提醒
      1. 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 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规范书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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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城中小学
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和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东环向南至工农路,沿工农路向西至十圩港(刘村桥),沿十圩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
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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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继续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线上报名方法及流程请关注“靖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并按相关说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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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报名
时间:  n; [4 F7 D1 ~0 N" j
7月22日~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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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o6 D+ K# {/ h/ D8 A- M地点:, A6 ^8 A: F& g8 h; @
从城中小学西门进,至行政楼1楼“戏墨苑”,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完成报名。8 T4 L* C, R% x5 z- ]# A9 t1 I) c

, O: o' M# B* c, {4 L注意事项
4 W3 A8 n/ o: M/ C( L: ?
8 ~8 a- E/ x( y8 x- v
(一)报名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s( Y/ I6 G3 W( P5 q9 r# K, g
1.适龄儿童户口簿。% Q' f! ]# l* n& ^1 H" R  v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 K* b' a* `' y+ W9 s- a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9 h6 m$ N  z& C9 L
4.使用的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证明的材料。(如,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①外祖父母的户口簿;②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③新生出生证、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适龄儿童三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链完整。)2 X  ~5 K) B4 H
5.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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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1 H# U0 x& L3 J- H+ }
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请仔细查点,勿遗漏。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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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v1 o+ P& p% |  Q(二)其他
- x. @' O& ?4 T% J* e5 E& C7 v; D; v1.从城区幼儿园毕业,在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房的学生,其监护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用工合同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于2023年7月28日—7月30日到靖江市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4 g) ]9 n. ^  o- `% Y/ i# X2.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 j% ?  x7 y5 t4 p* t3 e
3.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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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
0523-84812052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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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7 h- P4 `  K/ V, M5 }: t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线下报名截止时间:7月25日17:30)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还请注意,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一次,不要重复多次填报。
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城中小学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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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城北小学
靖江市城北小学
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招生公告( a" I% n; [. ^6 [' _6 A4 ]
根据《靖江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靖教基[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我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 T. b) t1 s/ u2 A8 Z; d1 z) A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学校施教区
; X) @8 i! P7 l
以人民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人民路。
招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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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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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报名时间:7月22日~2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30
②报名地点:
登记区:城北小学前楼一楼东录播教室
等候区:城北小学前楼一楼东一(1)班教室
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仔细查点,勿遗漏),按先后顺序排队登记审核材料。
02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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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为学生父母。
②同时产权人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条件①②同时具备)
登记时间:7月22日~25日(9:00—21:00)
网上报名渠道:
下载“泰州通”APP,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填报信息务必细致,做到正确、规范。
网上报名未通过,请根据电话通知要求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登记提供材料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请仔细查点,勿遗漏。)
1.适龄儿童信息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4)使用的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证明的材料。(如,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①外祖父母的户口簿;②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③新生出生证、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适龄儿童三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链完整。)
2.房产信息材料
(1)商品房(以下三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权证。
②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及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③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
(2)原拆迁户安置房
①拆迁协议。
②结算清单。
③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3)二次买卖安置房
①物业费缴费发票。
②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
③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每次交易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④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⑤社区居住证明。
(4)自建房及生产队
①自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
②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二)其他须知
1.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三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三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3.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4.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7月10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张老师    18136822685  
咨询时间:7月22日~25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30
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30)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用正楷书写,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家长来校后,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城北小学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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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

根据《靖江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靖教基〔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招生原则

1.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施教区

1.小学部施教区:

(1)以真武河与渔婆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渔婆港(靖广路),沿渔婆港向北至北三环,沿北三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南煤矿路,沿南煤矿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北二环,沿北二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东北环,沿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

(2)孤山镇李王村、王庄村。

2. 初中部施教区:

(1)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江平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渔婆港(靖广路),沿渔婆港向北至北三环,沿北三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南煤矿路,沿南煤矿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北二环,沿北二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东北环,沿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人民路(城北桥),沿人民路向南至江平路。

(2)孤山镇李王村、王庄村。

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2.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3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招生办法

(一)报名流程

1.7月22日8:00-11:00,14:00-17:00,家长到学校北门卫领取顺序号和《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2023年招生报名家长须知》,同时登记学生姓名及联系电话;

2.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下载电子登记表(见附件),对照样表自行填写好电子登记表初稿;填写完成后,以所领取的顺序号+学生姓名命名登记表,最迟在材料审核前一天17:00前,以附件形式发至学校招生邮箱cbsyzs@126.com

3.7月23日—7月25日,家长按照顺序号上指定的时间段凭顺序号,带全所有材料到校登记审核。

4.有不动产权证,且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同时父母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将安排专门人员指导网上报名。

(二)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新生出生证;

3.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5. 幼儿素质报告书。

(三)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

1. 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7月22日—7月25日到学校填写审批表,再将审批表、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对应初审部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并公示通过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3. 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4. 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

0523-89166107

咨询时间:

报名登记期间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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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不动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2.请家长根据顺序,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合理安排好现场报名审核登记时间,逾期不报或材料准备不足的责任自负(报名截止时间:7月25日17:00)。

3.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
2023年7月21日
靖江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
根据《靖江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南至南横港(新跃桥),沿南横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南环(合兴大桥),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人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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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靖江市人民中路173号(人民路与工农路红绿灯路口――新跃桥之间,人民路西侧)
二、招生对象:
2023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对象:有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同时产权人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通过“泰州通”APP或者“苏服办”APP进行网上(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7月22日-25日(9:00-21:00)
3.操作方法:具体见《靖江阳光招生网上报名介绍》https://mp.weixin.qq.com/s/GVrtVJ5a7ZSmXfgiF-aP_g(提醒:通过网上报名的家长,不再需要到现场报名。对网上报名所提供材料不完整或不准确的,由学校及时电话通知,准备所有纸质材料,线下审核。5 e$ Y9 G, H* H% C# z7 t& l: i* ?
(二)现场报名
1.报名对象: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或者不熟悉网上报名程序的学生或家长。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2日-2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靖江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3号楼2楼校务办
地址:靖江市人民中路173号(人民路与工农路红绿灯路口――新跃桥之间,人民路西侧)
4.报名流程:
(1)准备好入学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见下面第四条),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家长前来学校现场报名时,需要在门卫处登记相关信息,到校务办后,先领取透明材料袋,将所携带的证明材料装入材料袋,并认真详实填写《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工作人员对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四、有效证明材料
(一)学生信息相关材料
1.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作为新生入学的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所有人与新生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关系(提供材料:本人户口簿);
(2)父(母)子(女)关系(提供材料:户口簿,父母户口簿,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3)祖孙关系(提供材料:祖辈的户口簿、父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新生出生证、户口簿,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4)外祖孙关系(提供材料:外祖辈的户口簿、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新生出生证、户口簿,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例:学生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1.外祖父母的户口簿;2.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③学生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学生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明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学生之间的关系链完整。)
(二)房产信息相关材料
1.商品房(以下三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1)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权证。
(2)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及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3)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
2.原拆迁户安置房
(1)拆迁协议。
(2)结算清单。
(3)社区居住证明。
(4)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3.二次买卖安置房
(1)社区居住证明。
(2)物业费缴费发票。
(3)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
(4)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每次交易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5)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4.自建房
(1)社区居住证明。
(2)自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
(3)水卡、电卡,2023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温馨提醒
一、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二、所有证件的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7月10日
三、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果因填报信息错误或出具假证件、假证明影响学生就读的,后果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23-80502200(校长室);
13505120585(叶老师);
18861029120(何老师);
15345230828(宋老师)
靖江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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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靖城中学

根据《2023年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我校2023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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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与南横港交界(新跃桥)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东环,沿东环向南至工农路,沿工农路向西至十圩港(刘村桥),沿十圩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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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生对象
     
具有施教区内常住户口以及监护人(或本人)有效房产的2023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03
招生流程
      
(一)时间及流程安排
1.报名时间:7月22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靖城中学报告厅。
2.报名学生家长到学校门卫处领取号码单,扫描靖城中学微信公众号,根据样表展板,初步了解填报情况。
3.家长需带齐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号码单约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告厅填写学生信息表,听通知并现场初审。所有证明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放在透明笔袋中,第一张为学生信息表,后面依次为材料复印件。
4.所有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扫描2023新生学籍信息二维码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5.家长进入学校后,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6.所有学生线下报名的材料,经学校严格审核后,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分批次在学校公众号及校门口公示。
      (二)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学生信息材料
(1)学生户口簿。
(2)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3)使用的房产所有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证明的材料。(如,学生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①外祖父母的户口簿;②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③学生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学生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学生之间的关系链完整。)
2.房产信息材料
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04
其他说明
     1.以上有效证件的签发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10日。证件不全者或材料不符审核要求的需要提供补充材料方可报名。
2.如出具假证件或假证明影响学生就读,本校概不负责。
3.相关信息可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
4.咨询电话:0523-89109212;
咨询时间:7月22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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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靖城中学
2023年7月20日
靖江市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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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人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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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1.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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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从学校门卫进入阶梯教室,按先后顺序排队报名审核材料。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7月22日-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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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学登记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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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需提前准备好居住证、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户口簿、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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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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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对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4.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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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

18362308188

0523-84935201

. l8 y: g& ?$ h( N# {; Z' ]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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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第三中学

2023年7月20日

靖江市外国语龙馨园学校
青葱岁月,弹指间,毕业季到来。恍惚昨天还是那稚气未脱懵懂的样子,才觉时光如此短暂。天南地北,各奔东西。开始了各自不同的人生轨迹。忐忑而期待。
根据《靖江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靖江市外国语龙馨园学校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原则,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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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3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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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教区认定
学校施教区:从富阳路与八圩港交界处,沿富阳路向东至十圩港,由十圩港向南至京沪高速,沿京沪高速向南至沿江路,从沿江路向南至八圩港,沿八圩港向北至富阳路。
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包括买卖合同、银行交易流水、水电费发票等)。
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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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办法
1.线上报名
请关注“靖江教育”微信公众号2023年7月20日发布的《靖江阳光招生网上报名介绍》,按照图片介绍和视频讲解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时,填报信息务必细致、规范。
2.线下报名
不具备线上报名条件的家庭于2023年7月22日、23日到学校一楼图书馆现场报名。(建议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3.咨询电话
小学部:13852622429
初中部:138144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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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料提供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⑵新生出生证。
⑶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⑷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⑸幼儿发展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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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适龄学生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⑵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⑶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⑷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
在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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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请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
2.报名时,所填写《靖江市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3.报名时请分别加入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微信群,以便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同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学校相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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