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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近日
" d+ A% I5 X0 _3 M. [) ] 靖江市人民**又连发 两则拟征地公告 此次征地主要涉及靖城镇的14个村组 所征地块将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
# p. u+ g/ s$ y4 B2 d( Z8 c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3〕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R' ^2 _1 C, z$ |# X6 Y: ~( R3 p5 F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3 x& i$ R. r H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五圩村村集体、十八组、二十组、二十一组、二十二组,六圩村村集体、十九组、二十组,八圩村村集体、二十二组、二十三组、二十四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 s( c, F3 h( }" s% t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 P6 r) w" b# X2 G- x d% _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答名或善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7 H* S4 z5 U6 k8 P3 N" B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0 L3 A# v$ r/ o$ b1 h$ B8 p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3年5月11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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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r) B [2 s) b0 `# G( _3 q1 i9 x7 s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X" R! {- r: v; T6 M6 S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 m6 V0 [+ t* g* m( G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六圩村十二组、十三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q9 S6 j5 ~" k% b# L( P%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3 I+ Q$ \0 q' P! V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5 ?7 o. f1 |& @/ q: K; G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5 W& P" [; n, q( ^) R+ r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3年5月11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g- x, C5 u# o9 a4 V% \来源:靖江市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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