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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D: }1 o% | 靖江市人民**又连发 两则拟征地公告 此次征地主要涉及靖城镇的14个村组 所征地块将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 ! X4 J2 M, J1 d' z8 T0 ~
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3〕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7 c$ Q4 t- D1 R( n& t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 H/ o1 F$ `7 F: Y( ~&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五圩村村集体、十八组、二十组、二十一组、二十二组,六圩村村集体、十九组、二十组,八圩村村集体、二十二组、二十三组、二十四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U8 M6 y" b! ^- X/ `3 z; Q+ g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1 m, |: K) I" N4 w7 j& S' U) h, o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答名或善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 x- n& n# n- b. s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 c+ M+ S) M M7 [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3年5月11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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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6 i7 l4 Q# {- s' F' V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 O" L9 |4 Q( e/ f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六圩村十二组、十三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6 O$ }3 T. f3 m Y2 R8 n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8 L$ k8 f8 l0 ~9 Y ~+ X% `) [ W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6 t4 E0 B; u5 r7 Z( L$ b; z) i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 X9 y/ N' L( Z1 P* h0 z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3年5月11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R6 [0 e' q/ L4 W; V来源:靖江市人民**网 * p4 G* t2 H8 h) C' U3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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