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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近日
6 E5 |1 b8 J* a; x& [ 靖江市人民**又连发 两则拟征地公告 此次征地主要涉及靖城镇的14个村组 所征地块将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
0 h# X, l$ D3 C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3〕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y2 [+ J; k5 v2 `# S) N0 M$ U2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 n0 G# A6 N8 h; G! W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五圩村村集体、十八组、二十组、二十一组、二十二组,六圩村村集体、十九组、二十组,八圩村村集体、二十二组、二十三组、二十四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e" s1 _* W2 {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9 q9 \. E D- R) j4 K2 _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答名或善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 w! e) R6 A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 }7 ^. g/ ?( G f) ^3 u' n0 B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3年5月11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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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V! \. `, j& v, s: [4 A& U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 p9 Q% o. W: N% b5 T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六圩村十二组、十三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o3 U: w/ E9 ?8 G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 J \3 l4 Q' O" k8 L. H# p.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 D- Z) E1 H6 d; s6 m3 u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5 j& C$ ~( J; g1 h6 F0 `3 f; V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3年5月11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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