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要约行动
$ W( D6 L+ w# h 提 示 函 全市各类企业: / ]* h& j% [; H7 g5 n
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制度落实,事关企业长远发展,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事关全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与职工代表依法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劳动标准等,既是企业的法律责任,也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 y: v5 Y6 P* c M现就2023年度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事宜向你们提示:请未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以及其它专项合同到期需要续签和重新签订的企业,积极响应企业工会要约或主动向企业工会提出要约,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技术工人或高技能人才待遇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和其它专项集体合同。请具备条件的行业、区域,实施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人社负责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在网上备案和所在地工会备案。
% q0 X( Y7 ~3 R1 H8 z3 n- B特此提示!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总工会 靖江市工商业联合会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2023年4月10日 来源:靖江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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