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小伙伴跟家人朋友聚在一起 都会喝点小酒 但是酒后可千万不能开车 泰州交警的酒驾整治行动 持续进行中
尽管如此 还是有不少人不听劝! 在违法边缘疯狂试探 01
63mg/100mL
10月28日晚,高港大队民警在向阳南路雕花楼西门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0时05分,民警对车牌号为苏MD7***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散发酒味,遂对驾驶人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达酒后驾驶标准。刘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刘某于2019年9月30日因酒驾被查处过,刘某此次属于再次酒驾。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2
66mg/100mL
10月20日19时52分,夏某酒后驾驶苏MA1***小型汽车在靖江市新桥镇八新线17公里处被靖江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夏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L,达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最终,民警依法对夏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 03
37mg/100mL
10月12日23时28分,高速一大队民警在靖江收费站对苏MD9****小型新能源汽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顾某身上散发出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顾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7mg/100mL,达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顾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最终,民警依法对顾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 04
77mg/100mL
10月11日,高速六大队在泰州东收费站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9时41分,民警在对苏ARR***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缪某涉嫌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民警随即对缪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缪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达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缪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最终,民警依法对缪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 05
55mg/100mL
10月9日,高速四大队民警在盐靖高速兴化收费站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6时04分,民警对苏MC3***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宋某涉嫌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达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宋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最终,民警依法对宋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 06
47mg/100mL
10月8日,高速三大队民警在梁徐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20时49分,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苏M5H***小型轿车驾驶人突然将车停在收费站入口处后准备下车离开。民警见疑不放,立即上前查看,只见该车驾驶人杨某满脸通红、满身酒气。民警当即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达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杨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最终,民警依法对杨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 为何酒驾屡禁不止呢?
不外乎这两个原因 被酒精冲昏了头脑 喝酒过量,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行为
侥幸心理在作祟 一时侥幸,事发后悔不当初 管不住自己的嘴,多喝两杯
管不住自己的手,驾车上路 那么,你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违法行为在哪里,蜀黍就在哪里 蜀黍的整治行动还在进行中 整治地点依然是 不被查处的终极秘诀就是 遵守交规,文明驾驶
来源: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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