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 可还是有人
置若罔闻
不按规定载物,罚!
11月12日10时32分,靖江大队民警在人民路工农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快递车不按规定载物,民警立即将快递车拦停。 经询问了解,季某是某快递公司的员工,最近由于订单猛增,为完成派送任务,装不下的大件货物就放在了车顶,没想到快递还没送出便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季某因实施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
超速,罚!
11月16日9时16分,靖江大队民警在356省道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速较快,民警立即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 通过打印车辆行车记录仪时速单,民警发现驾驶人高某驾驶苏FH5***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356省道168公里200米处时,车速已达68Km/h,而此路段限速60Km/h。 高某因实施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超员,罚!
11月18日11时左右,医药高新区大队民警在春兰永定路对一辆车牌为苏MS1***的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核载8人,实载12人,超过核定人数50%。 经询问了解,驾驶人蒋某负责接送劳务工人。当天蒋某为了图省事少跑一趟,便让12名工人都挤上车,没想到半路被民警查获。 民警依法对蒋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及时疏散超员乘客自行离开。 蜀黍提醒小陋习会引发大事故严查交通违法是为消除隐患希望市民朋友们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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