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社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393|回复: 0

靖江某工厂老板得了“不治之症”,竟听信传闻“自给自...

[复制链接]

8545

主题

8550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7831
发表于 2021-5-24 11: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夏之交,万物生长也是 ** 原植物罂粟的生长旺季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私自种植但却有人在房前院后、田间地头非法种植
↓↓↓
“罂粟”
5.jpg
这是怎么回事?
7 X% Y: o* S: A+ P! n4 o
↓↓↓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 ** 原植物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而近日靖江一企业负责人因听信民间“偏方”,以为罂粟可以治病,就私自种植,结果......

6.jpg 0 D$ P- m# W/ P0 r

图为查处现场。生祠派出所提供

5月18日,靖江市 ** 局生祠派出所接到报警,在生祠镇江平路大靖港东侧岸边有人种植了罂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铲除了总计486株罂粟。

事发当天上午8点30分,民警来到群众举报地点查看发现,在生祠镇大靖港东侧河边,一家工厂围墙边角落内有一大片已经快成熟的罂粟果子,民警果断将罂粟铲除,经现场清点,共计486株罂粟。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种植该片罂粟的“主人”便是该家工厂的法人代表孙某。据孙某交代,几年前自己得了不治之症,他听信传闻买了罂粟果食用,发现止疼效果不错。今年春天,眼看着罂粟果即将吃完,孙某竟直接将剩余的罂粟果种在工厂外围,打算“自给自足”。几个月过去了,孙某种植的部分罂粟苗已经结出果实,路过群众偶然看到后立即选择报警。

目前,孙某已被传唤至生祠派出所,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7.jpg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任何个人种植 ** 原植物的行为,不管其本意如何,都是一种违法行为,每个人都应该清醒意识到 ** 的严重危害性,自觉远离、拒绝 ** ,更不能私自种植。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因为无知而犯了法。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 ** 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 ** 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 ** 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 ** 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 ** 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 ** 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 ** 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8 A$ f$ k4 j( |$ }
“罂粟壳”的危害

罂粟是一种对身体有害的 ** ,罂粟壳中也含有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有害成分。国家法律条令是明令禁止食物中添加罂粟壳的,但是一些不法商家觉得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食物的味道会变得非常鲜美。对于绝大多数从未接触过 ** 并对 ** 有高度敏感性的人来说,其“效用”不可低估。如果长期食用含有 ** 的食物,就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甚至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

扩散!周知!来源:靖江警方、智慧靖江、网络
8 ?) P. r) m" @+ `+ Z( b9 ~$ Y- v3 I+ Q1 I: b/ N5 L, ?

. {2 Z9 j/ P&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靖社网 苏ICP备1701695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71号

GMT+8, 2024-5-17 10:05 , Processed in 0.075226 second(s), 13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