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靖江市委批准,靖江市纪委市监委对靖江市水政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毛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毛琳违反 ** 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接受宴请;违反国家法律,参与网络赌博;作为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毛琳身为中 ** 员、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靖江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毛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按程序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靖江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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