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我们都喜欢在微信群或朋友圈 上传一些照片、视频, 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心情与生活! 但是,在自己的朋友圈, 就能无所顾忌了吗? & ^ g" m' _. c6 N) ~
近日 靖江一男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罚 本应好好吸取教训 却为泄私愤一时冲动 将罚款20元变成了拘留3天 真不值!!! & E+ ]* U8 r8 p1 M) d. I
4月12日下午4时许 靖江市 ** 局在工作中发现 一个网名为“*爷”的人 在其朋友圈发布一条辱骂交警执法行为的信息 严重损害了 ** 民警的执法权威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生祠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
( Q5 t' c" k5 z( ^3 v+ E3 i 经研判分析、固定证据等相关工作 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陆某 并于当天下午5时许 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询问 陆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当天下午3时许 陆某骑电动车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被路面执勤交警发现后拦停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民警依法对其罚款20元 离开现场后,陆某心生不满 为泄愤遂在微信朋友圈 发了一条辱骂交警执法行为的信息 4月16日 陆某因寻衅滋事 被靖江市 ** 局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 H" o0 {* a4 u& R3 M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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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依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是为了保护市民生命安全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应得到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严不容亵渎,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侵犯。发表网络言论要遵守法律,对挑衅法律尊严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平安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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