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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必除, 除恶务尽! 2019年5月20日下午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盐城阜宁人韩某某等人 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窝藏一案 开庭审理 并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
案件回顾
01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杀人
2002年至2018年4月间,韩某某因赌博、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先后结识夏某等人,其间韩某某多次纠集上述部分人员在靖江市实施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4月27日晚,韩某某与开赌场的王某因分配不和相约斗殴,韩某某拿取了红缨 ** 、关公刀、气 ** 、子弹等器械,斗殴导致一人死亡,多人轻伤。法院认定,韩某某和梅学某两人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02衅滋事、持刀伤人
2018年1月24日21时许,韩某某、梅学某、梅智某同至靖江市某浴场附近一赌场赌博,韩某某因借钱事宜与卢某发生口角,后被人劝开。三人离开时,因遭卢某辱骂,梅学某随即返身推搡、持刀捅刺卢某左侧臀部致其受伤。 03窝藏罪犯
2018年4月27日20时许,夏某明知韩某某等人与他人持械聚众斗殴,仍应韩某某要求,驾车至靖江市健康城附近取走斗殴使用的关公刀、红缨 ** 、气 ** 等器械,并于靖江市马桥镇家中欲留宿韩某某。事后得知斗殴致人死亡后,韩某某欲出逃,应其要求,夏某驾车载韩某某沿途接得梅学某、梅智某后,将三人送至广陵服务区附近。 韩某某等三人下车前要求夏某将斗殴器械投入长江,后夏某将斗殴器械投入靖江市彩虹桥附近横港中。据此,法院认定夏某犯有窝藏罪。 韩某某等人系恶势力团伙
法院认为:被告人盐城阜宁人韩某某与被告人梅学某、梅智某、吴某某、何某某等人经常相互纠集在一起,以被告人韩某某为主,在较长时期内以开设赌场或赌博非法获利为生活来源,且为争夺赌场利润或好勇斗狠等,多次共同故意实施持械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团伙。 法院一审当庭宣判
一、被告人韩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梅学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被告人梅智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四、被告人吴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五、被告人何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六、被告人郭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七、被告人夏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六次新闻发布会扫黑除恶靖江市 局常务副局长顾国华同志通报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 ** 局打击流动赌场和行业场所整治的举措及成效。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靖江市 ** 局认真贯彻落实 ** 、省、市和上级 ** 机关部署,聚焦政治站位、聚焦依法严惩、聚焦深挖彻查、聚焦综合治理、聚焦基层组织、聚焦加强领导,向黑恶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成效。截至4月底,全市共破获9类涉恶案件155起,刑事拘留9类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438人,分别同比上升22%、6.3%,打掉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价值8000余万元。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9类涉恶案件大幅下降,今年1-4月9类案件发案同比下降30%,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案件得到了有力遏制;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 ** 机关举报大量线索。目前,我市已向3名举报人兑现3千到2万不等的奖励,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斗争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党 ** 作出的扫黑除恶决策符合党心、民心,符合基层实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