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靖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以阳光大道与站前路交界为起点,沿站前路向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西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东至站前路)的幼儿。 二、招生登记 1.时间:8月15日—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二幼小班教室 3.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 ** 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2)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自2018年起,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就近入园依据; (5)如查验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登记流程:每户一位家长凭所带证件在园门口按序排队,然后由引导教师带领到指定窗口填表、登记(请自带水笔),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三、录取办法 8月28日8:00——17:00公示幼儿名单。 四、报到注册 8月29日上午8:00—11:00,凭“招生登记回执”到幼儿园取回相关证件,录取幼儿按照分班名单到各个班级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靖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2020年8月12日
2020年靖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1.以渡江路与站前路交界为起点,沿站前路向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南至渡江路,沿渡江路向东至站前路。 2.同康花苑南区。
招生登记 1.时间:8月15日—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三幼教学楼一楼小班教室 3. 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 ** 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最近14天之内幼儿和父母的苏康码复印件。 所有证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好,按序提供。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 (2)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自2018年起,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就近入园依据; (5)如查验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登记流程:(1)每户一位家长佩戴好口罩,凭所带证件在幼儿园门口按序排队;(2)出示本人14天内绿色苏康码,由引导教师带领到指定窗口填表、登记(请自带水笔),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录取办法 8月21日、8月24日分批公示录取幼儿名单。 报到注册 8月29日上午8:00—11:00,凭“招生登记回执”(出示绿色苏康码、佩戴口罩)到幼儿园取回相关证件,录取幼儿按照分班名单到各个班级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招生联系电话: 13625185768 孙老师 13905261095 毛老师 2020年越江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二、服务范围 1.横港以南,城东大道以东,中洲路以北。 2.站前路以东。 三、招生登记 1.登记时间: 2020年8月15日-17日(周六、周日、周一) 上午8点-11点,下午2点-5点 2.登记地点: 小(1)班教室,小(2)班教室 3.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出生证(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统一放于文件袋内交由园方审核保管,分班后至各班班主任处领取。 (5)幼儿健康证。 四、录取办法 8月20日—28日分批公示幼儿名单 五、报到注册 8月29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表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温馨提醒: 1.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家长进入幼儿园请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进行体温测量,排队时自觉保持一米间距。 2. 为避免人员聚集,每户一位家长携带材料进入幼儿园登记,登记完成后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招生咨询电话:13921731439(李园长) 2020年佳佳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一、 招生对象 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二、 招生范围 根据《2020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服务区范围为: 1.以骥江路与江华街交界为起点,沿江华街向北至江山路,沿江山路向东至东兴街,沿东兴街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横港北路,沿横港北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江华街。 2.靖城街道办事处东郊村。 三、 登记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地点:佳佳幼儿园二楼办公室、中(5)班、中(6)班 四、 登记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 ** 安置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复印件) 5.健康证(原件)、预防接种证(原件)。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五、 录取办法 8月20日—8月28日公示幼儿录取名单。 六、 报到注册 8月29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七、 入园时间 9月1日,幼儿正式入园。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靖江市佳佳幼儿园 2020年8月12日 2020年骥江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01 招生对象 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以骥江路与人民路交界为起点,沿骥江路向西至西环,沿西环江平路向东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横港南路,沿横港南路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东南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江阳路,沿江阳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横港南路,沿横港南路向西至人民路,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的幼儿。 2020年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分布区
02 招生登记 1. 时间:8月15日—17日(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 2. 地点:靖江市骥江幼儿园小班教室
3.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用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 ** 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2)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自2018年起,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就近入园依据。 (5)如查验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登记流程
01 每户一位家长凭所带证件(登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在园门口按序排队; 02 家长佩戴口罩,出示14天内绿色苏康码,自觉保持1米距离,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体温检测; 03 按照发放的登记序号,扫描二维码填写“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请安排能熟练操作手机,正确填报登记信息的家庭成员来园登记; 04 由引导教师带领至指定窗口核验材料,登记、核验后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03 录取办法 8月20日—28日公示幼儿名单。
04 报到注册 8月29日上午8:00—11:00,凭“招生登记回执”到幼儿园取回相关证件,录取幼儿按照分班名单到各班教室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招生联系电话:0523—84833819转8210、8000
靖江市骥江幼儿园 2020年8月12日 城南合兴幼儿园2020年小班招生公告根据靖江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现将2020年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5日—8月17日 (周六、周日、周一)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靖江市城南合兴幼儿园
四、报名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出生证明。 (3)户口簿。(户口本复印件需要首页,户主页及父母孩子页) (4)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需要有证号的那页) (5)新市民、进城务工及城区无固定住房的,其子女已到入园年龄,可凭户口簿、暂住证、身份证、用工合同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登记报名。 报名登记时将收取身份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房产证(或证明房产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家长须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五、招生录取
8月20日—8月28日公示幼儿录取名单。
六、报到注册
8月29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七、温馨提醒
1.入园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好口罩,提前准备好苏康码,持码进入,并配合保健医生完成测温和入园登记。 2.幼儿园主干道维修期间,请从外国语人民路分校(原四中)进出。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13515167544 (顾老师)15261079593 (陈老师) 2020年城北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一 招生对象 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本人或其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根据“2020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城北幼儿园的服务范围为:以骥江路与江华街交界为起点,沿江华街向北至江山路,沿江山路向东至东兴街,沿东兴街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江华街。) 二 招生登记 1.时间:8月15~17日(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 2.地点:城北幼儿园小(2)、小(3)班教室 3.登记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⑴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⑵ 幼儿出生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⑶ 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 ** 安置协议等),以上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 ⑷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4.登记流程:⑴拿号。家长凭所带证件(登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并在右上角写好幼儿姓名)在园门口按序排队拿号; ⑵填表。按照发放的登记序号至小(1)、小(4)班教室填写《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⑶核验。带登记表至小(2)、小(3)班窗口核验证件信息。 三 录取办法 8月20日~8月28日公示幼儿名单
四 报到注册 8月29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回执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友情提醒:每户只能有一位家长进入校园,家长佩戴口罩、出示祥泰码、接受现场工作人员体温检测、排队等候时自觉保持1米距离。 2020年城北幼儿园新佳分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 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本人或其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根据“2020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的服务范围为:以渔婆路与北环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二环路,沿北二环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渔婆路。) 二 招生登记 1.时间:8月15~17日(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 2.地点:城北幼儿园新佳分园小(3)班教室 3.登记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⑴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⑵ 幼儿出生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⑶ 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 ** 安置协议等),以上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 ⑷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4.登记流程:⑴拿号。家长凭所带证件(登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并在右上角写好幼儿姓名)在园门口按序排队拿号; ⑵填表。按照发放的登记序号至小(1)、小(2)班教室填写《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⑶核验。带登记表至小(3)班窗口核验证件信息。
三 录取办法 8月20日~8月28日公示幼儿名单
四 报到注册 8月29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回执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友情提醒:每户只能有一位家长进入校园,家长佩戴口罩、出示祥泰码、接受现场工作人员体温检测、排队等候时自觉保持1米距离。 2020年靖江市地中海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01、招生对象 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本人或其其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根据《2020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服务区范围为: 1.以江平路与渔婆南路交界处为起点,沿江平路向西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南至横港北路,沿横港北路向东至渔婆南路,沿渔婆南路向北至江平路。 2.靖城街道办友仁村、龙王村、进步村。 02、招生登记 1.时间:8月15日-17日 上午8:00—10:30 下午2:30—5:00 2.地点:地中海幼儿园小(1)班、大(2)班活动室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 ** 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2.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涉幼儿一律统筹安排幼儿园就读。
03、录取方法 8月20日——28日 分批公示小班幼儿录取名单。
04、报到注册 8月29日小班幼儿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表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05、温馨提醒 1.下载招生登记表。(在家填写好,报名时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2. 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分批、错峰入园登记;报名时建议一家一人,不带幼儿进园;进园时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测量体温)。
3.遵守园部秩序。(入园登记不大声喧哗,跟随引导员到相应登记室登记。登记完毕,不在幼儿园逗留,及时离园)。谢谢配合!
4.招生电话:81152328附件:报名登记表(家长自行下载,提前填写好。)
2020年靖江市阳光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招生依据 靖江市2020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 2020年靖城中心校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 招生对象 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服务区范围详见附件)
招生登记
日期:2020年8月15日——17日 地点:阳光幼儿园内
上午 08:00——11:00 下午 14:00——17:30
报名方式
8月14日,到幼儿园大门领取号码牌及档案袋; 8月15日—8月17日,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从幼儿园大门进园,按指引到相关教室后,按先后顺序排队审核报名材料(不需要带孩子到园)。 准备材料
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 ** 安置协议等。) 注:如提供 ** 安置协议、买卖协议的安置房,需提供居委会(村、社区)签字盖章的证明、水电费卡及半年的水电费发票等佐证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涉及幼儿一律统筹安排幼儿园就读。
录取办法 2020年8月20日——28日分批公示幼儿名单。
报到注册
2020年8月29日(周六)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表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2020年9月1日(周二)开学入园。
特别提醒 1.进入幼儿园请佩戴口罩,出示当日苏康码,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 2.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523-84802798 阳光幼儿园服务区范围: 以中洲路与城东大道交界为起点,沿城东大道向北至横港,沿横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东至城东大道。
御水湾幼儿园2020年小班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御水湾一期、二期小区、水岸华府、阳光国际小区内的幼儿。 二、登记工作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15——17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御水湾幼儿园一楼1号、2号、3号登记窗口。 3.携带材料:(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止2020年7月10日,7月10 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登记流程:每户一位家长(不携带幼儿)凭所带证件在园门口按序排队领号,由引导员带领到指定窗口填写信息(自带黑色水笔),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5.公示时间:8月20日——8月28日(上午8:00——下午5:00)公示。 三、录取办法: 证件通过审核、公示没有异议,符合条件的幼儿直接被录取。 四、报到注册: 2020年8月29日上午8:00——11:00,录取幼儿凭“招生登记回执”到幼儿园一楼保健室取回相关证件,同时按分班名单到各个班级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五、特别提醒: 1.请佩戴口罩,出示当日苏康码,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 2.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靖江市御水湾幼儿园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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