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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江平路发生两车相撞事故,现场好心目击者却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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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15: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生交通事故后
6 a/ e- I' M+ \
肇事司机应该主动承担责任
但有些人却铤而走险,选择逃逸
不过近日,
靖江这位肇事司机胆子更大
为逃避罪责竟淡然假装“路人甲”
还充当“好人”
试图用谎言误导警方
这种神操作,妥妥的戏精附体
事故现场视频

2020年7月28日晚8点40分,在靖江江平路西来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刚开始下雨,一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停在路边准备穿雨衣,不料被后面行驶车辆撞到在地,伤者倒地后意识有些模糊,一时也不清楚是被谁撞了...

1.png

接警后,交警大队西来中队民警迅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发现被撞车辆的碎片散落一地,随后对现场停留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并没有发现明显的碰撞痕迹,无法确定嫌疑车辆。

2.png

民警现场调查时,一自称事故目击者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向民警提供“目击信息”称:我从这边看见一个过路的车子把她撞倒了,我在她后面,然后把她扶起来的。

随后民警准备对其车辆进行检查时,他又连忙声称:我把她扶起来的,做了好事...

事故发生蹊跷,一时无法确认肇事车辆,随即交警调阅事故发生地附近监控,结果发现之前那位自称目击者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竟然就是肇事者,原来事故发生后,肇事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没有立即逃离现场,而是以目击者的身份误导交警,以此来试图逃避处罚。殊不知演技再好,也难逃法网,最终民警按肇事逃逸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市 ** 局交警大队西来中队民警 朱宇鑫:
该电动车驾驶人发生事故后逃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对其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两千元罚款!
老司机们都知道
发生交通事故
首先要做的是救助伤者
并及时报警等待处理
而在生活中
却有一些道德的沦丧的人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扬长而去,一走了之
或者想方设法逃避责任
3.jpg
殊不知这种行为
已经严重危害了
社会安全
那么日常生活中如发生事故
遇到肇事者逃逸怎么办呢?
. z$ H" k' N8 X' @0 }) a% v

, U+ V0 j+ }; _& G, g1. g, ~" d4 F# C1 H2 q

+ y# R5 D+ S8 i) {* h7 U8 h
尽量记住对方的车辆信息
- L/ _- u) n* g' L% Z

发生事故后,无论对方是否逃跑,都要立即查看对方的信息,如车身颜色、车辆型号、车牌号、司机长相等。
0 X* H6 I  a) k$ k: {& U


! \3 E3 v" ~, C4 g2 x' S# j( f4 i+ s) c: ^4 S9 h/ P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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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l; D! q8 D7 d/ K' ~
不要盲目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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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逃跑了,千万不要驾车去追赶更不要试图驾车逼停对方车辆。这样做不仅容易造成二次事故,也会使自己成为责任方。


0 s% o+ F/ B/ w$ \6 i; ]6 d! k% _
3
( ?# b( g. W9 u0 v& D$ Z- B' B
( G2 a) A1 c- |
确保自身安全
! R0 y0 u9 I( W$ _

发现对方要逃跑时,千万不要跑到车前去拦车,对方在逃跑过程中,在慌乱的情绪影响下很可能不顾后果,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的发生。


4 ^7 p9 u( h" Y: i+ R* L; }: ?* X* q4 G5 r5 m
4

* c0 M3 ~2 G5 m% ^% T8 d" ]  w% o+ ]+ G( P) [9 E9 F0 S
立刻打电话报警

  k; v; U% J2 A; F6 q* g8 s

正确的做法是立刻打电话报警,告知交警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对方车辆信息,和逃跑的方向;如果有人员伤亡,还需要打120急救电话

提醒:
) n" o& h3 C" l. F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33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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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生事故
千万不能选择逃避
应尽快救助事故伤者
才能将损害降到最低
素材来源:靖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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