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是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护公众“钱袋子”的重要举措。近三年来,靖江法院共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25件,判处罪犯43人,罪名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非吸金额高达37605万元,集资参与人数高达2092人,其中个案最高纪录是向58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730万余元。三年间,非法集资令数十人身陷囹圄,令成百上千个家庭血本无归。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升对非法集资的辨别力,现推出《靖江市人民法院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在“拍案惊奇”中感受法院版的“警世通言”。
案 例 顾印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在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间,顾印等8人以转让债权的名义,与社会不特定公众签订《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直接或间接向数百人累计吸收存款数千万元,其中,仅一人就向440人吸收存款5343万元。2019年,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顾印等8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所谓 昔日P2P,今日易乾宁,金融创新变味非法吸金。老练业务员,满脸笑盈盈,左一债权转让有保障,右一投资理财高收益,哄得客户签约转账忙不停。殊不知,转让债权多虚构,投资收益难保障。真是易乾宁,钱一易手,永难安宁。
法律小贴士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文中图片来自互联网) 来源:靖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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