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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一女子被非法拘禁19小时,还有一男子一言不合就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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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6 16: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社区编辑 于 2019-6-6 16:3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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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殴打他人,非法拘禁借款人19个小时,套路诈骗他人财产……最近,靖江公安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快速侦破两起涉黑涉恶案件。


3 D7 k4 X+ u- J2 b1 B; q6 ]( H案件一

2019年5月下旬,靖江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我市一男子王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接到举报后,靖江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发现王某在2014年至2019年期间,屡次涉嫌寻衅滋事。

为达目的随意殴打他人

2014年7月,王某到靖江某KTV唱歌,在询问工作人员时,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心中气愤,便挥拳相向,将KTV工作人员无故殴打了一顿。

2015年6月,王某在江平路倒车时,没有观察车后路况,差点撞上鞠某驾驶的出租车。出租车司机鞠某按喇叭提醒王某。王某心中烦躁,开了车门,径直走到出租车旁,用脚猛踢出租车的车门,随后将鞠某殴打了一顿。

2016年3月,王某以帮助他人索要工资为由,随意殴打受害人王某,并威胁受害人王某如不满足自己的要求,就到她家中进行骚扰、滋事,逼迫受害人王某支付了1.5倍工资。

2019年3月,王某在靖江某银行门口倒车时,撞上刘某驾驶的汽车。刘某建议双方报保险公司评估损失,结果王某不愿意,一言不合就对刘某进行辱骂、殴打

据悉,王某今年48岁,靖城人。目前,靖江市公安局依法对王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二

2019年5月31日,靖江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套路贷”黑恶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

案件回顾

时间追溯到三年前,2016年8月家住靖江的任女士因急需用钱,向侯某借款。侯某在了解到任女士在我市某花园有一套住房后,立即与李某等人合谋,设套路诈骗任女士。

任女士因急需还款向侯某借款35万元,李某、侯某知道任女士的现状及迫切心理后,要求任女士出具一张70万元的借条,约定10天后归还,同时以任女士的房产作为抵押。借款三天后,李某、侯某就向任女士索债。任女士无力偿还。于是,李某、侯某便安排陈某、鞠某、朱某等人,对任某进行了长达19小时的非法拘禁。期间,该犯罪团伙对任女士实行恐吓、威胁,非法扣押任女士手机,不允许她与外界联系,并诱骗任女士将房产过户给李某。后任女士迫于压力,履行了房产过户手续。今年4月份,任女士写信向相关部门举报。


2 u5 G% G* `" q/ w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H. g' [9 M- r8 B0 R* Q: e

经过侦查,靖江警方锁定了5名犯罪嫌疑人的踪迹。5月29日晚上20时至5月31日上午10时许,靖江市公安局组织10余名警力,兵分3路连日进行抓捕,先后在常州、连云港、我市靖城街道、斜桥镇将李某(男,27岁,我市斜桥人)、侯某(男,29岁,我市斜桥人)、陈某(男,39岁,宿迁沭阳人)、鞠某(男,26岁,我市斜桥人)、朱某(男,28岁,我市靖城人)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目前,靖江警方已对李某、侯某等5名涉嫌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公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前期,市公安局发布了3批悬赏抓捕通告,公布的14名逃犯中已有5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为进一步扩大斗争成果,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凡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至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黑恶势力犯罪等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S/ |! Q$ b" n7 K- t6 U

五、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线索,为发现、查处、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作出重要贡献的公民,将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

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523-84814110;110) G  \& m  ^3 i& C3 E7 k

举报邮箱:jjgashb@sina.com

举报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9号“扫黑办”或各辖区派出所

靖江市公安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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