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靖江市人民** 发布最新一批拟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靖江马桥、新桥、靖城多个村组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1号 0 F' B1 l, E& {+ t
8 O, @2 W1 g* f6 v, m+ \5 [( ]- l6 I4 l M$ I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马桥镇镇集体,马桥镇幸福村村集体、曹家组、高家组、三圩组、吴家组、准提庵,迎祥村南羊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D4 ?; ~" C( A3 E# k9 K3 m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 ^$ g1 B& @% h5 a" r$ B
2 w7 M' Q5 ?; ?- h, L/ V
( m) b) @9 ^3 Q: s) i* P4 w1 `8 W( j. J+ f+ ] a" {
. E* J, b7 }" C" Q$ j6 Y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2号 9 y1 \2 S2 V5 ^0 W8 R
1 C! i; @! B5 w% n/ J' }0 e
3 v. R: r1 P' N0 K( l, F- ^ ) t- Q: G# U V,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鼎新村村集体、一组、二组、五组、七组、九组、十二组、十四组,中桥村村集体、八组、十一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裁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p! r/ }$ L6 T Y& y1 D& w6 ?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 b, @3 q! \/ W/ C. @& d( {
- m) K8 P- D9 g% c& `7 B& ^) p0 f( r5 d X9 H9 M5 u7 V
& x) }' o' `7 d3 V2 q0 }6 ^( I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3 号
' v$ U) G! x0 {5 T8 f. U3 j1 X" g6 b0 e% f5 K2 C
& }4 V2 q: F9 a) Q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新桥镇礼士村二十六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 l2 T- _) h% B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 b' ]0 x% N7 j. R
2 [6 X+ s! R- K& `( [' _' u. b
. d0 F; G- N7 O6 P0 q$ R1 _0 c6 {$ m! q" V3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