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马洲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197|回复: 0

成片开发!靖江这些地方要拆迁!有没有你家...

[复制链接]

9660

主题

9666

帖子

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1819
发表于 2024-5-29 13: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Q1 n6 |' V+ H, i
3 `0 }4 H2 W# L0 Y+ a
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4〕12号
+ B; y3 D( n3 m
+ m& X0 z+ A4 U* _% B1 t9 N) F

. U) h: @( [0 P8 c
拟征收土地公告

1 D6 S+ W6 S+ [" C5 o  U" 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正在组织编制的成片开发建设方案。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涉及新桥镇三太村一组、二组、三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7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上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1 h9 w/ t/ G' O$ g3 p! J; W  Q7 n' l, B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靖江市人民**
2024年5月27日
+ b3 O' z% [# l

& F( M/ |% G2 t4 m$ V1 m# Y( A- z  x) i
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4〕13号

7 v5 B4 C# G0 O' _) |3 n/ k7 U4 w) ^" p1 S7 V# ]/ u7 V- I: D* F
) }9 @. Y7 O( c3 ^7 _* S% h
拟征收土地公告

& D4 s! u( P( h( @5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正在组织编制的成片开发建设方案。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涉及新桥镇三太村村集体,三太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六组、八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7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2 j1 @! m1 }  _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4 a, b4 E. d( d/ e+ x" r1 ~+ s' D
靖江市人民**
2024年5月27日
, t( {6 z2 U$ \! K* m" V. }

* c% Y4 T7 K: C3 V( g, r- a3 _5 Y8 x  |2 y
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4〕14号

/ B8 s# _. U9 v7 p$ r, y% K
7 a0 `9 Y1 U1 f' U( w- i) T: P, \9 c- \5 V& W( ]) M
拟征收土地公告
$ \- @8 G. |( z9 u9 a1 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正在组织编制的成片开发建设方案。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涉及新桥镇三太村村集体,三太村六组、七组、八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7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靖江市人民**
2024年5月27日
" F% ?  f' Q/ E! g

; _  C4 s( O3 k2 k# J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微马洲 苏ICP备2024147505号-2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71号

GMT+8, 2026-3-5 02:00 , Processed in 0.019337 second(s), 4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