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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人民**又连发 两则拟征地公告 此次征地主要涉及靖城镇的14个村组 所征地块将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 / a8 P, i4 U. N: W6 {1 R
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3〕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5 p% e4 Q0 w- W ]% x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H- V( A* X" j' _) k2 t( F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五圩村村集体、十八组、二十组、二十一组、二十二组,六圩村村集体、十九组、二十组,八圩村村集体、二十二组、二十三组、二十四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2 R. `5 h( C+ i9 k0 s+ o; k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0 P" X6 A0 ?) [1 q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答名或善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K( B a4 S, W3 q0 ~" T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 T7 W9 r* O4 K1 ~3 G0 | ?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3年5月11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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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m8 }/ M, |" m) _6 j( t- W$ i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r0 q. M" P9 q3 h- p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7 U; ~! J# P3 ~1 P8 f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六圩村十二组、十三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g- l7 ]& k% [: s* @( B U: Q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 G) P0 o+ C: K8 x7 g" O' P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 ^8 M2 J# w% a. L5 c4 R) B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1 Q- t+ m# b) A. ?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3年5月11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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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靖江市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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