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了 省 ** 关于 靖江部分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这些土地被开发利用 此次涉及斜桥镇三个工程建设 此次的土地利用形式有两种 1.将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2.将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 A) c# T6 F6 g+ {& C% f) J涉及的具体项目看这里  靖江市保税园区路网完善工程(一期)项目  九月十日教师节
4 G' U S' G1 h8 E这是一个标题
+ ^" t$ @7 p; h9 q( ~- u$ B. F 开学换新大放价
: Z {: K( _# S: N" M/ H) M6 q. Z' e6 d7 r \
' ]6 u* u9 v9 B- N" t/ l! \! T G; C

, Q3 e0 y3 g9 i V台风来临时怎么办 贞观之治 {6 k- u- e0 G; C7 G( @
阴 天 快 乐
6 q6 T0 [2 K. b7 i$ V
. S( V( |8 t4 b& s+ r' R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夏天的风 
. s$ u7 ^/ L% A4 w2 n) B/ P6 f) K' i: s* @& j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 P- k9 c1 Z- Z/ M# M/ T3 b 江苏省人民 ** 关于靖江市保税园区路网 完善工程(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 ** : 你市《泰州市人民 ** 关于办理靖江市保税园区路网完善工程(一期)项目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1〕7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靖江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3363公顷(其中耕地1.8773公顷)、未利用地0.04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0492公顷征收为国有。 同意你市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428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3363公顷;征收土地3.4283公顷。 二、同意靖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靖江市保税园区路网完善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靖江市新圣路工程  九月十日教师节
% e" \$ M: L, Z' X这是一个标题 . }# o' M. w# h6 U8 U
 开学换新大放价 # K3 d8 w6 @# }9 G- \
# r+ C1 M( C3 P+ c: w : C2 c6 U, z, n, U5 O5 f
5 _- s* A) }; m( ?; z* @
台风来临时怎么办 贞观之治 1 }* y: o5 |: g; s2 V
阴 天 快 乐 ) D% [4 F0 m$ ~- n% d& @
6 h: p/ Z1 \- r( W( f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夏天的风 
, q' g3 P" a( H7 D/ ]6 m) _9 Z v8 y6 V3 e5 E) y3 {! g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i2 Q0 H* B, x& Q! q: N @( K
江苏省人民 ** 关于靖江市新圣路工程 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 ** : 你市《泰州市人民 ** 关于办理靖江市新圣路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1〕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靖江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3449公顷(其中耕地1.2872公顷)、未利用地0.17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4017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19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1.3449公顷;征收土地1.9195公顷。 二、同意靖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靖江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靖江市新圣路工程建设。  靖江市星港路延伸段工程  九月十日教师节
2 P) U, K5 j- x( h, I+ K这是一个标题 " Z* M9 d3 P1 Z; T/ u8 K
 开学换新大放价
1 R [! Z1 c; b) Q2 e8 a( d9 ^0 F) P" @) O/ q) ?1 T! Q# Y

* n7 B4 h2 D K# W Y( _ $ s P8 L; \6 a
台风来临时怎么办 贞观之治
2 S* g; s3 S' g6 Y; J* D阴 天 快 乐
& D E- [ e" ?3 [" a+ R9 I5 i& E5 F* @" D3 L1 A5 k |9 V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夏天的风 + E: r7 Z. p8 V4 g, v
5 U: v/ K& _2 l. F9 _2 _3 o1 O2 z' H(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V0 R0 {3 O& M$ k* ]+ r5 T e
江苏省人民 ** 关于靖江市星港路延伸段 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 ** : 你市《泰州市人民 ** 关于办理靖江市星港路延伸段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1〕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靖江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7677公顷(其中耕地0.4012公顷)、未利用地0.13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601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62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7677公顷;征收土地1.1625公顷。 二、同意靖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靖江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靖江市星港路延伸段工程建设。 当然,靖江人可能更关心是 ** 补偿 省 ** 也特别说明 严格依法履行 ** 批后实施程序 依法做好 ** 补偿安置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 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落实被 ** 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 妥善解决好被 ** 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1 B' ?' a# \# v) p2 D2 f4 d: R1 H9 G+ |# T/ d$ O6 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