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了 省 ** 关于 靖江部分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这些土地被开发利用 此次涉及斜桥镇三个工程建设 此次的土地利用形式有两种 1.将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2.将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 u% m9 L) l6 e
涉及的具体项目看这里  靖江市保税园区路网完善工程(一期)项目  九月十日教师节 & E5 e* s6 | }7 @
这是一个标题 % w5 Q6 ~3 ~0 {4 Z
 开学换新大放价
$ L! l/ ?( w; u( J& O. n. b5 E, ~. o- S; t% s

0 z9 _* t" [5 E" B& v) z1 ?2 I* x
% k5 p3 t! O& s) I3 Q* A0 t. ^台风来临时怎么办 贞观之治
- H# W' s2 r' U3 r" B* q. l阴 天 快 乐 * _. w0 d) O% j+ D3 Y) Q
) P0 C9 `( J8 [4 V5 P- [8 b l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夏天的风 
5 n' V0 o- m6 |) n, U2 k/ Q3 h/ H
1 h0 p7 D. R; v y* M(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M! p8 q6 k% H# {( s. r
江苏省人民 ** 关于靖江市保税园区路网 完善工程(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 ** : 你市《泰州市人民 ** 关于办理靖江市保税园区路网完善工程(一期)项目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1〕7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靖江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3363公顷(其中耕地1.8773公顷)、未利用地0.04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0492公顷征收为国有。 同意你市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428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3363公顷;征收土地3.4283公顷。 二、同意靖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靖江市保税园区路网完善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靖江市新圣路工程  九月十日教师节 " y# O$ a9 ~' U5 @' f+ h$ b
这是一个标题 ) M1 L e' u; s: o# d
 开学换新大放价 & p) B% Q* C5 A4 ~
/ D4 u! j: }- p
$ T$ |5 m& L) R/ ^0 j

J( `. v; I {; X0 g台风来临时怎么办 贞观之治
7 k& V; S8 g0 G; x阴 天 快 乐 5 U v+ _! @; E( i3 k, z8 B
# }1 _; c- y8 ~9 C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夏天的风 
9 D2 c2 F2 `$ \ G$ n% K$ J z7 G `" |6 A j4 Z Q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9 c! c9 G% E1 ? 江苏省人民 ** 关于靖江市新圣路工程 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 ** : 你市《泰州市人民 ** 关于办理靖江市新圣路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1〕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靖江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3449公顷(其中耕地1.2872公顷)、未利用地0.17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4017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19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1.3449公顷;征收土地1.9195公顷。 二、同意靖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靖江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靖江市新圣路工程建设。  靖江市星港路延伸段工程  九月十日教师节
0 e( V& r, g# h* v8 K! V这是一个标题 : |7 h% M$ `) E4 f/ E
 开学换新大放价
; [, y8 P/ F* U# K S' I. Y
8 H" ?* j" u% D [, q2 P$ K
, ~+ j2 j/ z) Z y) S; J7 B ) ^# N4 k4 W+ F$ X7 T0 w% [
台风来临时怎么办 贞观之治
@; Z$ W4 m6 o6 I3 x' b ]% O阴 天 快 乐 2 F! r; u( T; r( B
5 e6 K8 ]0 a4 h) ^. a' c @7 k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夏天的风 6 j2 |. r0 Q3 g, L% U- t
/ b, y1 @, H; c" j$ W(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 u- C/ R0 Q; H4 X. T 江苏省人民 ** 关于靖江市星港路延伸段 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 ** : 你市《泰州市人民 ** 关于办理靖江市星港路延伸段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1〕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靖江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7677公顷(其中耕地0.4012公顷)、未利用地0.13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601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62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7677公顷;征收土地1.1625公顷。 二、同意靖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靖江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靖江市星港路延伸段工程建设。 当然,靖江人可能更关心是 ** 补偿 省 ** 也特别说明 严格依法履行 ** 批后实施程序 依法做好 ** 补偿安置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 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落实被 ** 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 妥善解决好被 ** 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 I" \" z4 ?# V, z+ K) b& r7 V
3 T3 V! }) w1 e7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