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取钱、转转账好处费,就到手坐收渔利,又没风险警告这样的行为已犯法! 近日,靖江警方捣毁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团伙,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7万余元。
8月15日中午12时许,警方接到市民孙女士报警称,其在网上经人介绍下载了一款名叫“**通宝”的APP,被对方以投资赚钱为由,先后将17余万元转入对方提供的5个银行账户内,后发现被骗。 经过侦查,男子巫某(20岁,江西赣州人)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在锁定巫某的踪迹后,反诈中心、新桥派出所民警立即出动,奔赴1200公里外的江西省赣州市开展抓捕。通过连续两天的蹲守,8月30日,民警在巫某家中将其抓获。据巫某交代,其有“上线”杨某,巫某用杨某提供的银行卡或用自己的银行卡收取诈骗钱款,收到钱后再将钱取出统一交给杨某,每次可获得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好处费。了解相关线索后,民警随即展开进一步侦查,很快确认了杨某(男,20岁,江西赣州人)的身份,并于8月31日在杨某家中将其抓获。通过一系列侦查,一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团伙浮出了水面。9月1日至9月4日,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地开展工作,先后在赣州市抓获叶某(19岁,江西赣州人)、黎某(19岁,江西赣州人)、杜某凯(19岁,江西赣州人)、杜某(18岁,江西赣州人)4人。 经过讯问,6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杨某交代,其在某软件上认识了一境外人员,对方称可以带其一起发财,与对方达成合作后,杨某为其提供银行卡用于收取诈骗资金后转账。在收到对方指令后,杨某便安排巫某、杜某、叶某、黎某、杜某凯5人至银行取钱,后将钱转入诈骗团伙提供的特定账户,按照每转账累积100万收取1.5至2万元不等的“手续费”从中获利,杨某再将非法获得的钱财按照银行卡收款比例“分红”给巫某、杜某、叶某等5人。经查,仅8月份以来,该团伙银行卡的资金流水已达到600余万元。9月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巫某、杜某、叶某、黎某、杜某凯,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靖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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