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冬季室内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 ** ,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人群更多在室内活动,易发生聚集,增加疫情发生风险。近日,全国多地发生本土新增确诊病例,境外疫情持续蔓延,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现就做好冬季室内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戴口罩。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两站一码头”、各类营业厅、办事大厅等室内场所,进入或长时间停留人员、工作人员均须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须佩戴口罩,并安排专人督促提醒。在人员聚集、自然通风不良的场所参加会议等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在室内场所入口处,应提供口罩购买服务。 二、测体温。在医院、商场、超市、室内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展览馆、图书馆、浴室、室内健身馆和游泳馆、“两站一码头”等重点场所,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设备,或安排专人开展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人员应及时拨打120送医。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三、健康码。在“两站一码头”、影剧院、歌舞厅、医院、宾馆、重大活动会场等场所入口处严格开展健康码核验。对外省市来泰人员需核查大数据行程卡,对“重点地区”来泰人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发现健康码异常,立即进行健康码申报及大数据行程核查,如无法排除申报错误,需送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检测或隔离观察。 四、不聚集。室内场所入口处应有效控制瞬时人流量,并设置一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防止人员过于密集。超市、养老机构等场所应尽可能分别设置出口和入口,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特殊场所应独立设置探视空间。 五、强通风。冬季采暖时应确保有效通风换气,如使用空调,开启前要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无新风系统的空调运行时应适当开窗留缝。 六、严消毒。加强室内场所的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天至少3次。室内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七、广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养成不聚集、勤洗手、用公筷、多锻炼、戴口罩的健康习惯。教育公众做好自我防护,注重手部卫生,保持社交距离,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和通风不良场所,注意社交礼仪,咳嗽、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不采购食用没有明确来源的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 八、实“五有”。各地各部门要确保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有隔离转运安排。 九、常检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全面督促“四方”责任落实,强化部门履职监管,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日常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出现“浅、浮、推、粗、过、假”现象。对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来源:泰州微视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