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吐槽三轮车 无非是不遵守交通规则 乱走乱窜、闯红灯…… 偶尔也会酿成一些小事故 但发生事故后却肇事逃逸 致伤者于不顾 就着实令人胆寒!! 昨晚在靖江上海城附近人民路上 就发生了一起 这样的事故 (现场视频,来自网友:易修通讯) 靖江社区网友提供消息:
g+ y! G6 x. g* W 昨天晚上九点多 在靖江上海城东门人民路非机动车车道上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骑电瓶车女子不知何故被撞倒 受伤倒地不起 路过群众发现后 帮忙报了110和120救护 晚上9点30分左右 交警和120救护到达现场 伤者随后被送往人医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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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现场群众称 事故发生后据受伤女子回忆 她驾车经过事发路段时 疑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 因事发突然 当时她就直接被撞倒在地不得动弹 可没想到电动三轮车不仅没停车救治伤者 反而直接驾车“跑”了 现场只留下了一地的车玻璃碎片 具体事故原因 以警方调查公布为准 如果确系肇事逃逸?绝不容忍!   如果你认为逃离现场就可以躲避处罚? 其实,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往往更严重!  肇事逃逸处罚
; p+ u8 N3 @! [2 A《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还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而在行政责任方面,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逃逸的,由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能并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你“溜”得再“六”, 能溜出这法网恢恢吗?! 另外各位驾驶者要注意! 不要以为受伤者伤势不大就可以离开了 这也算肇事逃逸! 以下八种情形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最后提醒各位驾驶者发生交通事故后 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 并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 迅速报警 为己为人,请勿肇事逃逸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通肇事逃逸 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目前靖江共有25条电动三、四轮车重点禁行路段 禁行区实行24小时制 ↓↓↓25条重点禁行路段
# f7 C; E% v S/ z8 m/ A) ~0 V人民路(真武河北路至新洲路)、江平路(东环至西环)、渔婆路(真武河北路至南环路)、阳光大道(盐锡线至站前路)、兴业路(南环路至中洲路)、中洲路(环城路至晨阳路)、晨阳路(木金路至新洲路)、江洲路(盐锡线至城东大道)、工农路(渔婆路至刘村桥)、通江路(全线)、骥江东路(江平路至人民路)、骥江西路(新建路至西环路)、康宁路(人民路至东环路)、江华街(双港路至江山路)、团结路(胜利街至骥江东路)、康兴路(南环路至新洲路)、合兴路(骥阳路至工农路)、桃园路(工农路至江山路)、朝阳路(康兴路至姜八路)、三江路(人民路至车站路)、车站路(江平路至南环路)、城东大道(江平路至沿江公路)、新洲路(站前路至姜八路)、兴阳路(文兴路至新民路)、富阳路(新民路至晨阳路)。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