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参保失业人员 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啦! 以下是申请指南 
哪些人可以领?
01Num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02Num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也就是说,这期间新增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累计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者失业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领多少钱?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两个档次,在我市参保缴费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750元/月;在我市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450元/月。
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参照同期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执行。
去哪里领?
失业补助金同时开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 申领日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 1线上申领2现场申领您只需要带上您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件就可以前往市人社局(人民中路123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特别提醒
因失业补助金将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请您务必前往银行(社会保障卡左上角所示)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只可申领1次,无需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来源:靖江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