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马洲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085|回复: 0

演唱会舞台施工发生一人触电,高空坠落身亡事故,靖江...

[复制链接]

9195

主题

9200

帖子

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0153
发表于 2020-7-1 15: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7月20日
在靖江体育中心举办的演唱会前夕
舞台搭建工作时
发生一起施工人员触电坠落身亡
的安全责任事故
日前
靖江市人民法院
就本案已审理终结
相关责任人被判处
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1.jpg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0)苏1282刑初103号
公诉机关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龙,男,1984年8月28日出生,南京*清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因本案于2019年10月28日被靖江市 ** 局决定取保候审。辩护人李*宇,江苏坤*律师事务所律师。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以靖检诉刑诉〔2020〕9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龙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4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20年4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宋志强,被告人张*龙及其辩护人李*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19日凌晨,被告人张*龙带领其雇佣人员张某(殁年29岁)等人至本市体育中心,从事由南京和乐灯光音响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乐公司)转包给其的舞台灯光搭建作业。施工期间,被告人张*龙未制定危害风险作业方案。当日6时33分许,因部分灯光故障需检测,被告人张*龙明知舞台处于通电测试,张某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且未采取任何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仍默许张某自舞台立柱徒手攀爬至立柱与龙门架接触部位进行检测,致张某触电。被告人张*龙见状立即切断电源,张某自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张某系受电击身亡。被告人张*龙犯罪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被告人张*龙与*乐公司共同赔偿被害人张某近亲属人民币166万元,并取得谅解。 22.jpg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龙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且有经查证属实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证人姚某、谷某、张某甲等人的证言,被告人张*龙的供述和辩解,演出器材设备租赁及服务合同,死亡证明,事故调查报告,谅解书,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记录,监控视频,到案经过以及张海龙的身份信息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另查明,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了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对被告人张*龙的社会表现、社区监管条件等进行了调查。该局调查后认为,张*龙平时表现较好,符合社区监管条件。上述事实,有调查评估意见书予以证实。本院认为,被告人张*龙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依法处罚。被告人张*龙犯罪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龙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提请对被告人张*龙从轻、从宽处罚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根据张*龙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结合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调查评估意见,考虑对被告人张*龙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给予其一定的考验期限。辩护人提出的与上述相关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龙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禁止被告人张*龙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特定活动。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 判 员黄颖宏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代利华
附录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来源:腾讯新闻,中国裁判文书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微马洲 苏ICP备2024147505号-2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71号

GMT+8, 2025-7-8 06:02 , Processed in 0.017564 second(s), 9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