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靖江多所中小学发布2025年招生通告 各校报名时间、流程、所需材料 以及招生报名常见问题等 请看下方内容 靖江外国语学校2025年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我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学校施教区 以阳光大道与姜八路交界为起点,沿阳光大道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阳光大道。(施教区分布图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三、招生办法 (一)一年级新生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 7月19日―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流程及要求: 1.7月18日下午2:30―6:00,到学校南校区南门卫领取号单。请家长绿色出行,步行来校,车辆不得进入骥阳路。在工作时间内有序领号,请勿提前,领号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一生一号,不得重复领号(特别提醒:初审号码很重要,务必牢记)。 2.7月19日―7月22日,根据号单规定时间,由一名家长(无需带孩子;因审核现场须扫码填写相关信息,家长必须会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建议孩子父亲或母亲参加)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从南校区南门进校,按指示牌到学校体艺楼一楼填写相关信息,按先后顺序排队报名、审核材料。 (二)七年级新生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具体要求同一年级新生报名要求。 四、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医学证明;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它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户口簿或其它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4.小学毕业证或其他能证明小学就读学校的相关材料。 (三)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含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位(多胞胎或符合二孩三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过去三年内,家中一孩已使用过学位,须提供一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4.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我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6.拟录取学生名单公布时间:8月11日至8月14日。届时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留心关注。 五、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7315686899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523―85119018 85119009 六、温馨提醒: (一)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2日17:30。 (二)家长请勿提前排队,排队先后不作为入学依据。现场报名由一名家长根据号单通知的时间段,带齐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从学校南校区南大门进入(车辆不得入内)。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靖江外国语学校施教区(见图绿色部分) 附件2
靖江市滨江学校2025年招生通告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我校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 、学校施教区 靖江市滨江学校小学部: (1)以工农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西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东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工农路(刘村桥),沿工农路(刘村桥)向东至东环。 (2)同康花苑(南区),中天城市景园,碧桂园(一期),新世纪壹号小区。 靖江市滨江学校初中部: (1)以工农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西至京沪高速,沿京沪高速向北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东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工农路(刘村桥),沿工农路(刘村桥)向东至东环。 (2)中天城市景园,碧桂园(一期),新世纪壹号小区。 二、 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三、 招生办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7月19日-2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 — 5:30 报名方式: ①7月18日上午(7:30―11:30),到学校北门领取号单(幼升小在北门西侧领,小升初在北门东侧领,即领即走,请根据排号单上时间到现场报名) ②7月19日—7月22日,根据排号单规定时间(勿提前),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仔细查点,勿遗漏),从学校北门进校,根据志愿者指引到相关教室填写表格(带好水笔),而后再按照先后顺序排队审核材料(不需要带孩子到校)。 ③材料审核完毕,关注学校公众号,8月11日—14日查询拟录取信息。 四、 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信息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4)使用的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证明的材料。(如,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①外祖父母的户口簿;②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③新生出生证、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适龄儿童三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链完整。) 2.房产信息材料 (1)商品房(以下四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权证。 ②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及购房合同。 ③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 ④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 (2)原拆迁户安置房 ①拆迁协议。 ②结算清单。 ③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3)二次买卖安置房 ①社区居住证明。 ②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 ③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每次交易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④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4)自建房及生产队 ①自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 ②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学生信息材料 (1)学生户口簿。 (2)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3)使用的房产所有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证明的材料。 (如,学生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①外祖父母的户口簿;②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③学生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学生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学生之间的关系链完整。) 2.房产信息材料 (1)商品房(以下四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权证。 ②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及购房合同。 ③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 ④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 (2)原拆迁户安置房 ①拆迁协议。 ②结算清单。 ③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3)二次买卖安置房 ①社区居住证明。 ②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 ③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每次交易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④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4)自建房及生产队 ①自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 ②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三)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4.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五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23-81158009 咨询时间:上午8:00 — 11:00下午2:00 — 5:00 温馨提醒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线下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2日17:30) 2.填写表格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用正楷书写,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现场报名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从学校北门进入校园。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滨江学校 2025年7月16日 靖江市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方案通告如下: 一、学校施教区 以渔婆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西环,沿西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施教区分布图见附件1)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是否属我校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等。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三、招生办法 7月19日7:30-11:30,14:00-18:00,家长到学校招生报名领号处(一年级在二4班教室,七年级在二3班教室)领取顺序号和《靖江市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报名家长须知》。领取时需登记学生姓名及联系电话;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下载电子登记表(见附件2),对照样表自行填写好电子登记表初稿;填写完成后,以所领取的顺序号+学生姓名命名(例如:顺序号为001的陈笑笑学生,电子登记表的文件名为“001陈笑笑”),最迟在材料审核前一天17:00前,以附件形式发至学校招生邮箱syxxzs@126.com。 7月20日—7月22日,家长按照顺序号上指定的时间段,凭顺序号,带全所有材料到校登记审核。 有不动产权证,且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同时父母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将安排专门人员指导网上报名。 四、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新生出生证; 3.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5. 幼儿素质报告书。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校就读。 有效佐证材料包括: ①房产交易期间的买卖合同和交易凭证(收付款凭证、银行交易流水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上涉及到的人员信息需完全一致) ②社区居委的居住证明原件(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近半年的水费(*)、电费(*)、 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缴费凭证、网络费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相应的运营公司营业厅出具的加盖公章及责任人签字的流水(带*为必需材料) 五、其他 1. 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2025年7月19日—7月22日到学校填写审批表,再将审批表、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对应初审部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并公示通过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3. 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拟录取学生名单公布时间:8月11日至8月14日。届时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留心关注。 本方案由靖江市实验学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23—84854192。 靖江市实验学校 2025年7月16日 靖江市城中小学2025年招生通告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招生方案通告如下: 一、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和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东环向南至工农路,沿工农路向西至十圩港(刘村桥),沿十圩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三、招生办法 01、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线上报名方法及流程请关注“靖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并按相关说明操作。 现场报名:时间:7月19日~7月22日(8:00~11:00;15:00~18:00) 地点:城中小学西门(东兴街)进,至二号楼,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完成报名。 四、入学登记时须出具的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医学证明;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自身原因不具备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业主,其适龄子女入学,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情况 1. 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教育的方式。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 2. 从城区幼儿园毕业,在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房的学生,其监护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用工合同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于2025年7月25日~7月27日到靖江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3.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2025年7月19日~7月22日到学校填写审批表,再将审批表、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对应初审部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4.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6.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六、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递交材料,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线下报名截止时间:7月22日18:00)原则上由一名监护人携带材料来校办理,天气炎热,家长尽量不要把孩子带到学校,请理解配合。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一次,不要重复多次填报。 3.学校将以适当方式公布录取结果,请家长关注公众号相关信息。 4.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23-84812053 联系人:陆老师、何老师 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城中小学 2025年7月17日 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通告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01、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02、学校施教区 根据省、泰州市相关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今年我校施教区范围。具体如下: 1.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小学部 (1)以真武河与渔婆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渔婆港(靖广路),沿渔婆港向北至北三环,沿北三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南煤矿路,沿南煤矿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北二环,沿北二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东北环,沿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 (2)孤山镇李王村、王庄村。 2.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初中部 (1)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江平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渔婆港(靖广路),沿渔婆港向北至北三环,沿北三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南煤矿路,沿南煤矿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北二环,沿北二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东北环,沿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人民路(城北桥),沿人民路向南至江平路。 (2)孤山镇李王村、王庄村。 03、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04、招生办法 1.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自身原因不具备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业主,其适龄子女入学,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2.按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凡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 ,于2025年7月19日—7月22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凭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登记,逾期后果自负。也可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线上报名,方法及流程另行发布。 05、所属施教区认定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学生信息材料(小学):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房产信息材料(小学、初中):
1.商品房(以下三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权证/商住房网签备案合同。②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及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③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④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
2.原拆迁户安置房
①拆迁协议。②结算清单。③社区居住证明(居委盖章、签字)。④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3.二次买卖安置房
①社区居住证明(居委盖章、签字)。②物业费缴费发票。③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④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每次交易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⑤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4.社区、村组(队)自建房
①社区(村委会)居住证明(居委盖章、签字)。②自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③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06、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23-89166107 一年级:吴老师 13951166665 七年级:孙老师 13814463458 咨询时间:8:30—11:00、14:00—17:00 07、特别提醒 1.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3.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家长须按顺序分类整理好原件及复印件。因下列情况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自负:①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户籍、房产(不动产)证等必备材料的;②提供的材料不真实;③不按时报到注册的。 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 2025年7月16日 附件:靖江市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扫码查看) 靖江市城北小学2025年招生通告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我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人民路。 招生流程 1.线下登记 ①报名时间:7月19日~22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30
②登记地点: 城北小学前楼一楼东录播教室 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仔细查点,勿遗漏),按先后顺序排队登记审核材料。 2.网上报名 ①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为学生父母。 ②同时产权人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条件①②同时具备) 网上报名渠道: 渠道一:下载“泰州通”APP,市民注册实名认证后,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渠道二:下载“苏服办”APP,进入泰州站点,找到“网上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特别提醒:线上填报信息务必细致,做到准确、规范,上传相关图片清晰。 网上报名未通过,请根据短信或电话通知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线下登记提供材料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请仔细查点,勿遗漏。) 1.适龄儿童信息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5)使用的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证明的材料。(如,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①外祖父母的户口簿;②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③新生出生证、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适龄儿童三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链完整。)
2.房产信息材料 (1)商品房(以下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2)原拆迁户安置房
①拆迁协议。
②结算清单。
③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3)二次买卖安置房
①物业费缴费发票。
②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
③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每次交易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④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⑤社区居住证明。
(4)自建房及生产队
①自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
②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融合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教育的方式。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地址:靖江市纺织西路,联系人:曹青,联系电话:15952633660);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 其他须知 1.从城区幼儿园毕业,在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房的学生,其监护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用工合同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于2025年7月25日—7月27日到靖江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2025年7月19日—7月22日到相关学校填写审批表,再将审批表、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对应初审部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3.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5.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6.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徐老师 18136820219 咨询时间:7月19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用正楷书写,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家长来校后,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4.因学校门前马路正在修建,请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注意交通安全。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城南办事处中心校2 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中心校实际,现就做好城南办事处中心校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泰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更好地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严禁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2.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3.学校依据政策、结合实际,按照标准班额,实行计划招生。 4.坚持“零择班”原则,实行均衡编班、平行编班,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证明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学校施教区 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确定学校施教区。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包括买卖合同、银行交易流水、水电费发票等)。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一)莲沁小学一年级新生 莲沁小学施教区:以姜八路与中洲路交界为起点,沿姜八路向南至苏源热电路,沿苏源热电路向西至四圩港,沿四圩港向北至横港,沿横港向东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东至姜八路。 1.凡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指定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可参加莲沁小学的招生。 2.凡户籍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可参加莲沁小学的招生。 3.在莲沁小学施教区无固定住房、无户籍的适龄儿童,但在城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和城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长盛分园就读的学生。 (二)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一年级新生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施教区:以沿江高等级公路与姜八路交界为起点,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东至荟民路,沿荟民路向南至长江边,沿江堤向西至四圩港,沿四圩港向北至苏源热电路,沿苏源热电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 1.凡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指定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可参加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的招生。 2.在城南办事处中心校所属幼儿园就读的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 (三)城南新区中学七年级新生 1.莲沁小学、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施教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2.在莲沁小学、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 (四)融合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教育的方式。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地址:靖江市纺织西路,联系人:曹青,联系电话:15952633660);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 (五)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企业引进人才子女等入学,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招生办法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继续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儿童少年等可以按时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线上报名方法及流程请关注“靖江教育”微信公众号7月15日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报名流程》,按照图片介绍和视频讲解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时,填报信息务必细致、规范。线下报名时间为7月19日-20日,线上报名时间为7月19日-20日。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报名前的宣传培训、报名过程中的答疑指导、报名后的资格审核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为便于学校及时了解登记学生情况,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于2025年7月19日、20日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确认。 (一)报名时间: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 (二)报名咨询 1.咨询电话:靖江市莲沁小学:石老师13914531039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夏老师13812397505靖江市城南新区中学:徐老师13814467088 吴老师13961015390 2.咨询时间:上午8:30—10:30 下午2:30—4:30 报名资料提供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2.新生出生证;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5.幼儿发展报告书。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4.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 (三)在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城南办事处中心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参与招生工作,耐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妥善受理有关问题。 (二)规范信息采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认真审核材料。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把好报名登记关,审核材料要细致、慎重、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涉及招生各环节相关人员的教育,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在招生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各种干扰,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对招生过程中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众不满、投诉的事件,中心校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控制班级规模,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注册学籍,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附件 靖江市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扫码查看) 靖江市外国语龙馨园学校2025年招生通告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方案通告如下: 学校施教区 东到十圩港,西到八圩港,南到沿江路,北到富阳路。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招生时间 2025年7月19日-2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到学校一楼图书馆现场报名。 材料要求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⑵新生出生证明。 ⑶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⑷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⑸幼儿发展报告书。 初中适龄学生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⑵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⑶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⑷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 在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材料原件。 咨询电话 小学部:13914539533(何老师) 初中部:13775713918(王老师) 靖江市渡江实验小学2025年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5年我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01、学校施教区 以新洲路与通江路交界为起点,沿新洲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西至京沪高速,沿京沪高速向北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东至通江路。 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自身原因不具备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业主,其适龄子女入学,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02、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03、招生办法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继续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儿童少年等可以按时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流程 (1)领取报名号 本校施教区内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7月19日上午8:30—11:00到学校南门卫(渡江路98号)领取报名号。 (2)送审有效材料 在报名号规定的时间内,由一名家长(建议由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家长参加,孩子无需到校)携带有效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前准备好原件),从学校南门进入,根据指示牌引导,到食堂一楼先扫码填写相关电子信息,然后排队送审有效材料。 2.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其他说明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2025年7月19日—7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综合楼三楼教导处填写审批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并公示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安排进校就读; (2)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安排进校就读;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与、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报名咨询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咨询电话:89105811,13625182066(陈老师) 04、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规范书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靖城中学2025年招生通告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靖城中学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 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与南横港交界(新跃桥)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东环,沿东环向南至工农路,沿工农路向西至十圩港(刘村桥),沿十圩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 二 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具有施教区内常住户口以及监护人(或本人)有效房产的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二、招生流程 1.报名时间:7月19日-22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靖城中学“三合一”教室。 2.报名学生家长(带笔)到学校门卫处领取号码单,扫描靖城中学微信公众号,根据样表展板,初步了解填报情况。家长进入学校后,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3.家长需带齐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号码单约定的时间到学校“三合一”教室填写学生信息表,听通知并现场初审。所有证明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放在透明笔袋中,第一张为学生信息表,后面依次为材料复印件。 4.所有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扫描2025级新生学籍信息二维码并根据户口本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三 办理入学登记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一、学生信息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房产信息材料 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四 其他 1.以上有效证件的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证件不全者或材料不符审核要求的需要提供补充材料方可报名。 2.如出具假证件或假证明影响学生就读,本校概不负责。 3.相关信息可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23-8910921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靖城中学 2025年7月16日 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2025年招生通告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01、招生原则 1.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02、学校施教区 1.以西环启航转盘为起点,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西路向西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启航转盘。 2.靖城街道办友仁村、龙王村、进步村。 03、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2.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七年级)。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学校审核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确认。 04、招生办法 在我校施教区服务范围内,进行现场报名。 1.时间:7月19日—7月22日 拿号:上午7:45 登记: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2.地点: 拿号: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门卫。 登记:至和楼一楼(学校大门东侧) 3.顺序号审核登记安排【见附件1安排表】 由一名家长按照顺序号审核登记安排表上的指定时间段,带全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登记审核(自备透明材料袋,不需要带孩子到校)。 05、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2.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所有有效佐证材料明细详见附件2】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5)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自身原因不具备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业主,其适龄子女入学,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6)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特别提醒:学生监护人提供的材料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一致,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入学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教育部门将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用虚假材料骗取的入学资格,教育部门将视情核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06、其他相关事项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17:30) 2.现场报名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用正楷书写,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现场报名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从学校门卫处进入校园。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4. 报名咨询电话: 13809011663 陈老师(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 2025年7月16日 附件1 
附件2 无产权证住宅所需材料 一、学生信息相关材料 1.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一年级新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监护人(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作为新生入学的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所有人与新生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交) ①本人关系(本人户口簿); ②父(母)子(女)关系(新生出生证、户口簿,父母户口簿、结婚证,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③祖孙关系(祖辈的户口簿、父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新生出生证、户口簿,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④外祖孙关系(外祖辈的户口簿、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新生出生证、户口簿,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二、入学依据房产材料
1.房产所属证明材料 ①原始拆迁户的拆迁证明原件(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房产交易期间的买卖合同和交易凭证(收付款凭证、银行交易流水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上涉及到的人员信息需完全一致)。 2.房屋使用证明材料 近半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缴费凭证、网络费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相关的运营公司营业厅出具的加盖公章及责任人签字的流水(带*为必需材料)。 以上仅摘录展示部分学校,靖江其他学校招生通告,请及时关注各校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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