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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 12月26日晚 国家卫健委发布最新公告 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上下滑动可查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妥有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有力有序有效应对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2 O3 M9 O5 F2 ]( G% L9 K0 c! v: k一、制定背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0 J1 n9 @, \: e7 {
来源:人民日报微博、央视新闻、国家卫健委 ' g' }; W4 N M5 y' o% V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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