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0.17]2019年9月15日晚上六点半左右,靖江市 ** 局马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在马桥镇某处有经济纠纷,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
经过了解原来是发生一起狗狗撞电动车事故,车主刘某摔倒受伤。最终在民警调解下狗主人承担5000元医药费。
原来在今年8月末的某天,刘某骑着电动车经过张某家门口时,碰巧遇到了张某家的狗正在门口玩耍,由于狗狗体积较大,过程中狗突然钻到了刘某的车轮下方,刘某顿时身体失去重心,连人带车从车上摔了下去,导致脸部骨折。
但事情过去了半个月,张某家却迟迟未对此事做出任何补偿行为,遂刘某一家上门讨要说法,认为张家理应赔付医疗费用。
双方各执己见,对于赔偿一事未能谈妥,才逐渐争吵起来。
民警见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随即做起双方思想工作,好在两家都十分明事理,在情绪逐渐稳定后,张某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未能看管好自家宠物,后在协商下,张某同意支付对方五千元医药费。
小编觉得,可能是狗狗平时都是散养,于是在家门口自己玩,没想到酿成了事故。按照相关规定,狗要圈养,且主人要在合理的地点和时间牵着狗绳子遛狗,不能放任狗到处乱跑,应尽到监管的责任。 小编提示大家,狗狗还是不要散养的好,万一狗狗闯祸都要主人承担,万一酿下大祸,后悔也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