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江市安委办印发《靖江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项具体要求》,为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供可靠抓手。“十项要求”遵循《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将作为安全大检查必查内容。 
“十项要求”条条是重点,一句一要点,全市企业主体快来逐项对照、逐句落实!
01一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向职工大会、股东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股东监督。 02二是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设置专门安全管理部门、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确保其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应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 03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考核标准,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 04四是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立足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05五是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企业应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支出。高危行业应当按照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他企业应积极投保。 06六是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应注重新进员工岗前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员工(特别是行车、叉车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吊装、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人员)经常性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管理知识培训,采取“班前十分钟”“复工第一课”等多种形式,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 07七是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发动全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完善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激励员工主动排查、报告事故隐患。 08八是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控。 企业应加强对吊装、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叉车等机动车辆、行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和定岗定人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主动向属地 ** 报备,并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 09九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10十是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巡查制度。 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并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巡查制度,出租厂房内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含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应根据企业数量和行业类型统筹协调应急值班、值守、巡查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值班人员要迅速多渠道核查详细情况,按预案要求和规定程序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