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发布通告规范本地驾乘人员运输期间闭环管理▼关于落实本地货车驾乘人员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通告(第17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货运物流领域疫情传播风险巨大。为进一步规范本地驾乘人员(含靖江籍驾乘人员,以及常住在我市的外地驾乘人员)运输期间闭环管理,阻断疫情传播链,现将本地驾乘人员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通告如下: 1.自觉申领“驾乘码”。本地货车驾乘人员(驾驶员本人和同行人员)应当主动、真实、准确填报手机号、常住地等个人信息,申领“驾乘码”。无码不出行。 2.如实申报出行行程。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如实向企业提供近14天的行程。特别如实申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并按规定做好防范和健康管理工作,非必要不经停中高风险地区。 3.准确提供健康信息。如实提前提供本人和同行人员最新时间节点的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报告等信息。 4.配合安装定位系统。12吨以下货车就近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设备,配合接入市级系统,随时接受车辆保运监督管理。 5.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规范落实运输工具预防性消毒,做好口罩佩戴、手部清洁等防护措施。 6.积极配合点位查验。在道口、厂区、中转区、集中休息场所等,主动出示通行凭证,配合查验、加贴封条、车辆消杀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7.主动配合闭环管理。驾乘人员实行“N+3+11”或“N+7+7”管理。“N”即驾乘人员在运输作业闭环管理期间,自觉接受集中居住管理,不擅自离开集中休息场所,不能回居住社区,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 8.严格落实健康管理。作业结束,提前向常住地社区报备,并按规定严格执行“3+11”“7+7”健康管理要求。 驾乘人员隐瞒健康信息的,故意谎报、瞒报行程的,途中故意关闭卫星定位设备的,驾乘码借给他人使用的,不服从查验现场和集中休息场所闭环管理规定的,不严格执行“N+3+11”或“N+7+7”防疫要求的,以及经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其他违规情形的,一经发现,纳入属地健康管理范围,并暂停“驾乘码”,一定时间不得从事货物运输。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24日为统筹做好 疫情防控和物流保畅工作 在泰州市组织领导下 我市开发上线“货泰通”平台 本地货车驾乘人员 需领取“驾乘码”才能从事货物运输 现就“驾乘码”领取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领取对象 ; U* F( v# U3 I$ y,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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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驾乘人员(含驾驶员和同行人员)。包括靖江籍驾乘人员,以及常住在我市的外地驾乘人员。二 领取方式
) o- m5 a) r0 h. O# R j0 N▶前期已在社区申报或者合作企业已经登记的本地驾乘人员,需进入“靖江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货泰通—驾乘码—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通过短信验证,直接领取。领取后,截屏保留。
 三 申报方式
5 r3 z2 _ s9 L! I$ w" Y4 Q▶未在社区申报或未能成功获取“驾乘码”的本地驾乘人员,需申报个人信息,通过审核方能领取。 ▶申请领取“驾乘码”的本地货车驾乘人员,需进入“靖江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货泰通—驾乘码—申请”界面,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个人信息经 ** 部门、属地核实后,将录入系统。驾乘人员再按照前述方式领取。
四 注意事项
( z+ Q( Y5 Q$ C* L+ d1.驾乘人员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有多个手机号码、多个常住地址的,需要应报尽报、准确填报。数据填报不准确、不完整,将会影响审核效率。# q( j2 o) b- @
2.驾驶员和同行人员都应当领取驾乘码,一并纳入“N+7+7”“N+3+11”管理。“N”,即作业天数,驾乘人员在运输作业闭环管理期间,每天可以正常出车,其余时间均需在集中休息场所居住,不擅自离开集中休息场所,不能回居住社区,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7+7”或“3+11”,即结束运输作业闭环管理,如行程卡带星号的,进行“7+7”健康管理(即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跟踪健康监测);行程卡不带星号的,进行“3+11”健康管理(即3天居家医学观察+11天跟踪健康监测)。3.驾乘码是运输通行的重要凭证,仅供驾乘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4.驾乘人员应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如实报告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否则将在一定期间内取消驾乘资格。5.咨询电话:0523-84506289(市 ** 局)。来源:靖江发布 ! ~8 I; M4 {& _-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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