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千万不要想着一走了之! 因为只要是肇事逃逸, 就得负起全部责任! 近日,在靖江静安路 就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件!
靖江一网友称:2019年9月2日下午四点半左右,其父亲骑车经过靖江静安路华夏医院门口时,被一辆广本摩托车撞倒,当时其父连人带车被撞出数米远,摔倒在地!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摩托车驾驶员(四十几岁男子)并未下车查看其父伤情,反而加大油门逃离事故现场。
■ ■■■■事故发生后,幸好有好心人路过帮忙报警,网友的父亲也第一时间被送医救治,经过检查,这次事故导致其父小腿三处骨头断裂,目前在市二院接受治疗。 据网友称,目前他父亲急需手术,而治疗费用预计叁万伍仟元左右,这对于伤者家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现在希望肇事者能主动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款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此事故中,无论责任本应如何划分,逃逸就是错,希望早日自首。 提醒
肇事后逃逸是非常恶劣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严重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同时提醒大家,发生此类事故后受害者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清晰、准确地向警方描述事发时的具体情况和涉案车辆特征,以便更快速的侦破案件,保障受害者权益。 出行安全,就是家人最大的牵挂。
文明出行,创建和谐社会。 素材来源:微靖江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