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千万不要想着一走了之! 因为只要是肇事逃逸, 就得负起全部责任! 昨天,在靖江西环 就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
靖江一网友称:2019年8月26日中午12点左右,在西郊公园西门和环城路的交叉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人被撞受伤。
(受伤老人) 但令人气愤的是,当时撞人的电动车车主不但不下车查看伤者,反而直接驾车驶离现场,而且还是逆行。 事后据老人回忆,肇事车主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子,身穿黑色T桖,本地人。 据网友称,目前被撞老人的家人已经报警,警方已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录像,进行调查,希望肇事者能主动自首。 (事发路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款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此事故中,无论责任本应如何划分,逃逸就是错,而且肇事者逆行,更加是错上加错,希望早日自首。 提醒
肇事后逃逸是非常恶劣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严重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同时提醒大家,发生此类事故后受害者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清晰、准确地向警方描述事发时的具体情况和涉案车辆特征,以便更快速的侦破案件,保障受害者权益。 出行安全,就是家人最大的牵挂。
文明出行,创建和谐。 素材来源:微靖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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