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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了 省 ** 关于 靖江部分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这些土地被开发利用 此次涉及斜桥镇三个工程建设 此次的土地利用形式有两种 1.将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2.将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8 g/ m# p: B3 C, H
涉及的具体项目看这里  靖江市保税园区路网完善工程(一期)项目  九月十日教师节 4 H* T0 f9 c& y5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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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 ** 关于靖江市保税园区路网 完善工程(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 ** : 你市《泰州市人民 ** 关于办理靖江市保税园区路网完善工程(一期)项目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1〕7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靖江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3363公顷(其中耕地1.8773公顷)、未利用地0.04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0492公顷征收为国有。 同意你市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428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3363公顷;征收土地3.4283公顷。 二、同意靖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靖江市保税园区路网完善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靖江市新圣路工程  九月十日教师节 9 x r" [" B! c9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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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9 ^" S+ M! a' |1 i 江苏省人民 ** 关于靖江市新圣路工程 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 ** : 你市《泰州市人民 ** 关于办理靖江市新圣路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1〕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靖江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3449公顷(其中耕地1.2872公顷)、未利用地0.17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4017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19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1.3449公顷;征收土地1.9195公顷。 二、同意靖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靖江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靖江市新圣路工程建设。  靖江市星港路延伸段工程  九月十日教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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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 ** 关于靖江市星港路延伸段 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 ** : 你市《泰州市人民 ** 关于办理靖江市星港路延伸段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1〕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靖江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7677公顷(其中耕地0.4012公顷)、未利用地0.13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斜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601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62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7677公顷;征收土地1.1625公顷。 二、同意靖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靖江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靖江市星港路延伸段工程建设。 当然,靖江人可能更关心是 ** 补偿 省 ** 也特别说明 严格依法履行 ** 批后实施程序 依法做好 ** 补偿安置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 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落实被 ** 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 妥善解决好被 ** 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 h% ?% [% f7 s9 s" `+ C9 D3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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