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执行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靖江法院执行局积极落实上级法院部署,全力发挥执行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以根治欠薪为重点的专项工作,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 残疾工人被欠薪,强制执行把钱付 2020年,残疾人王某为严某搬运水泥,严某累计拖欠王某劳务费27000元,王某一直向严某追讨未果,王某于2021年6月向靖江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严某承诺9月30日前将27000元支付到位,但到期未履行,王某于2021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严某仍未主动履行。
11月12日,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严某家中,严某依然称自己没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执行人员于是将严某传唤至法院,经对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将面临的后果,严某才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后主动筹集资金,并于当日下午即履行该案全部义务。
“ 警法联动显成效 申请执行人邵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执行人员迅速线上、线下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同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电话号码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并去其户籍地调查,均无线索。为此,靖江法院向靖江市 ** 局发函要求协助布控被执行人。
11月,靖江法院执行局接到靖江市 ** 局反馈线索后,立即组织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所在的网吧,将吴某在网吧抓个正着,吴某自知再不履行必将面临强制措施,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吴某主动与申请人联系达成和解,并当场支付部分款项。
“ 善意文明执行,让办案有温度 疫情发生以来,靖江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受疫情影响,资金链暂时断裂陷入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巧用活查封,化解死棋局,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让执法办案更有温度。
在办理江苏某科技公司欠薪系列执行案中,执行人员经过调查后发现,该企业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如果继续生产经营,能够偿付所欠民工工资款项。执行人员于是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执前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由法院对该公司的机械设备进行登记查封后,允许企业继续使用生产,最终经过几个月的生产经营,该企业顺利用经营收益全额兑现了执行款。温情执行,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让困境企业枯木换新颜。
欠薪案件尤其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重点,案件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直接影响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感受。下一步,靖江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欠薪案件的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综合利用各项执行措施和手段,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靖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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