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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是“警惕线”也是“生命线” 经过人行横道前,所有人都要提高警惕 稍有不慎,就会酿成悲剧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 一份靖江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 靖江一90后男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 案件回顾9 D; k v5 _% H7 W3 I9 I# P' Z8 p
2021年5月27日10时17分许,被告人侯某某持C1E型驾驶证,驾驶一辆苏M小型客车,沿靖江孤山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孤山镇园山街交叉路口,行经划设振动标线和人行横道时,超速行驶,疏于观察,且临危时措施不当,导致其车前右部撞击张某某同向骑行至路口后伸手示意左转弯的人力三轮车左前部,致张某某颅脑损伤合并胸腔脏器损伤而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靖江市 ** 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侯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1 W5 H6 h' l) A5 Y! P3 s( b" c8 Y) G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动起诉
1 B$ O; Q- z I+ r' Z/ p; ~4 ^; f经查被告人侯某某,男,92年生,靖江人,案发后,主动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已赔偿被害人张某某近亲属人民币953576元。被告人侯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8月23日向靖江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侯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侯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侯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十次事故,九次快 机动车遇前方斑马线时 应提前减速,注意避让 而行人、非机动车在过马路时 也应该谨慎通行切莫“横冲直撞” 交通文明关乎每个人的生活 交通安全维系每个家庭的幸福 近期 靖江市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 
; w: E9 F/ B% |# \7 u/ l& i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市交警大队聚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秩序类薄弱环节、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向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毒驾、违法载人、违法占道6大交通违法行为,与闯灯越线、随意变道、超速行驶、向车外抛垃圾、酒后驾车、驾车打电话、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乱鸣喇叭、占道停车、乱用车灯10大不文明交通行为“亮剑”。 % }8 Q4 k" M6 s. c0 ?/ v' x4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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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 & U9 J/ d; i# V+ u& d
9月1日以来—— 全市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135起,其中非机动车违法行为7338起、机动车超载312起、面包车超员30起、无证驾驶3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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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大队大队长助理唐远高 当前,整治行动已被列为常态化范畴,我们将加以细化,每天定人、定责、定岗,不间断地严查严整,对于部分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甚至是暴力抗法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我们也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文明交通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全力助推我市文明创建工作。 在此,也呼吁大家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自己做起,带动身边的人把文明交通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传播到家庭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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