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 越来越多的土地、房屋需要 被征收用来其它建设 8月26日0 n1 `* d5 I9 D
靖江市 ** 发布最新拟 ** 公告《靖江市2021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拟 ** 公告》(靖拟征告[2021]10号)涉及靖江市生祠、靖城、斜桥三个镇 约2.2363公顷土地 具体公告如下:
* N- I- Q8 o2 l# O拟 ** 公告
2 l/ _$ Z8 s( k3 v( {( G9 l6 [9 S: J靖江市人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集体土地约 2.2363公顷。现将拟 ** 块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斜桥镇广福村1组、2组,黄普村10组;生祠镇七里村孙家埭;靖城镇靖东村8组,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目的 此次征收的土地为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情形,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 ** 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 2021年8月26日 用地勘测定界图(点击放大查看) 具体地块所在大概位置 以及征收面积 生祠镇七里村孙家埭 靖城镇靖东村8组 斜桥镇广福村1组、2组,黄普村10组 而关于 ** 补偿标准,去年11月份泰州市 ** 发布了所辖各市(区)最新的 ** 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下拉查看)市 ** 关于公布泰州市 所辖各市(区) ** 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88号各市(区)人民 ** ,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维护被 ** 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 ** 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2019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 ** 关于公布江苏省 ** 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规定,我市制定了 ** 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并上报省人民 ** 批准(苏政复〔2020〕9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 ** 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助费用。全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为:海陵区、高港区、泰州医药高新区为二类地区,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55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7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7500元/人;姜堰区、泰兴市、靖江市、兴化市为三类地区,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47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3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3500元/人。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泰州市人民 ** 2020年11月2日 来源:靖江市人民 ** 网、微泰州 * r; |2 v, I- J1 t7 W1 N*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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